第3811章
那个人影又近了一些。路明非现在能看清了,是一个男人,高个子,很魁梧,走路的姿势有点奇怪,一瘸一拐的,像是腿受了伤。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花格衬衣,下面是一条拖沓的洒脚裤,裤脚拖在地上,沾满了泥和水。他的头发很长,乱蓬蓬的,盖住了半边脸。脸上的络腮胡子又浓又密,像是一片长错了地方的灌木丛。胡子底下露出的面孔倒也还算英挺,只是被邋遢的造型糟蹋得不像样。
路明非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个乞丐。在美国这地儿遇见这样的乞丐确实不容易,其他乞丐都穿得比他像样些。至少他们还会洗衣服,至少他们还会梳头发,至少他们还会在脸上挤出一点讨人喜欢的、卑微的、让人愿意施舍的笑容。眼前的这个人,连这些最基本的职业道德都没有。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一步一步地朝他们走过来,像是走在一片荒漠里,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
路明非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旅行箱的拉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害怕还是应该同情,应该跑还是应该留。这个人如果是坏人,他打不过。他一个瘦弱的高中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连一只装满了压力锅的行李箱都搬不动,怎么可能打得过一个高他一个头、壮他两圈的成年男人?可他也不能跑。他跑不动,因为他有两只巨大的行李箱。如果他丢下行李箱跑,那他跟死了有什么区别?那些箱子里装着他母亲的心意、他婶婶的好意、他全部的财产和希望。没有了那些箱子,他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被整个世界遗弃的人。他宁愿被打死,也不愿意变成那样的人。
那个人走到站台上,停下来,站在他们面前,离他们不到三米远。路明非闻到了一股气味,不是臭味,是一种说不清的、像是很久没洗澡、很久没换衣服、很久没有被阳光晒过的味道。那人站在那里,像一棵长歪了的树,枝干七扭八歪,树叶落了一地,可根还深深地扎在地里,怎么也拔不出来。
路明非看着那人,那人也看着路明非。四目相对,路明非在那人的眼睛里看见了一种光。那光不是希望的光,不是善良的光,不是任何正面的、美好的、让人温暖的光。那光是一种很复杂的、混合了饥饿、疲惫、尊严、还有某种说不清的倔强的光。像一根快要燃尽的蜡烛,火苗很小,可它还在烧,还在争取最后一点光亮。
那人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是砂纸磨过砖头,中气明显不足,像是很久没吃饱过饭,又像是嗓子被什么东西烧坏了。
“大爷,赏点钱买杯可乐吧。我真不是乞丐,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
路明非和陈笑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可他们的眼神都在说同一句话。这就是传说中的“美国流浪汉”吗?可他的台词也太老套了吧。“大爷,赏点钱买杯可乐吧。”这是他从哪部八十年代的电影里学来的?现在谁还用“大爷”这种称呼?可乐才多少钱?两美金都不到,你至于用这么卑微的语气吗?你看起来一米八几的个头,胳膊比路明非的大腿还粗,你就是去麦当劳打个工也不至于饿死吧?你为什么要在这个破旧的车站里流浪?你为什么不去找一份正经工作?你为什么不去领政府救济?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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