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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钦差大人要逛窑子


两天过去了。

金陵城,水面无波,水下却有巨鳄翻身。

户部左侍郎晏清,把自己变成了一头困兽,锁死在“金玉满堂”大当铺的库房。

整整两天两夜,他没合过眼,也没踏出过门。

一日三餐,由心腹从门缝里递进去。

据门口那些铁塔般的护卫私下说,里面时常传出晏大人癫狂的笑声,紧接着又是暴躁到砸东西的咒骂,那动静,听得人头皮发麻。

整个金陵官场,所有人的脖子都伸长了,眼睛死死盯着那间当铺。

他们只知道,京城来的大人物在查账。

但没人猜得到,那是一本什么样的账,能把一个正三品的大员,折磨得人鬼不分。

流言,像无孔不入的烟尘,早已灌满了全城。

有人说,晏大人在账册里找到了周康埋藏富可敌国宝藏的地图。

也有人说,晏大人挖出了能让京城塌半边天的惊天大案,正在不眠不休地寻找最后一页铁证。

故事的版本,在茶馆酒楼里被说书先生和酒客们添油加醋,传得活灵活现。

而这场风暴的真正中心,顾长风,却置身事外。

钦差衙门,冷清得能听见落叶的声音。

这两天,顾长风哪儿也没去。

上午,他慢悠悠地打一套从吴谦那儿学来的养生拳法,招式笨拙,却打得极有章法。

下午,他就搬个小马扎,坐在院中那棵歪脖子槐树下,继续雕刻他那只似乎永远也雕不完的木雁。

阳光碎成金屑,透过稀疏的槐叶,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神情专注,手里的刻刀不疾不徐,这世间的一切纷扰,似乎都与他手里的那方寸木头无关。

吴谦和孙志才,快疯了。

“长风啊!我的小祖宗!”

吴谦端着一碗刚沏好的碧螺春,在顾长风面前转来转去,脚下的青石板都快被他踩出一条槽。

“这都两天了!晏清那老狐狸,把自己关在当铺里,跟走火入魔没两样,咱们……咱们就这么看着?”

他看不懂。

他实在是看不懂自己这个外甥的葫芦里,究竟在卖什么神仙药。

明明是你设的局,是你下的饵,现在鱼儿在钩子上拼命挣扎,你这个钓鱼的,反倒打起瞌睡来了?

孙志才更是坐立难安,那身崭新的四品知府官袍,被他坐得像块咸菜干,额头上的汗珠子就没停过。

他现在怕得要死。

他怕晏清那个疯子,万一在账册里翻了两天两夜,结果什么都没找到。

那份恼羞成怒,绝对会变成一封八百里加急的奏折,告顾长风一个“戏耍朝廷命官”的滔天大罪。

到那时,他这个“帮凶”,第一个就要被拖出去祭旗!

“叔父,孙大人,喝茶。”

顾长风放下刻刀,轻轻吹掉木雁翅膀上的木屑,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呷了一口。

“急什么?”

他抬起眼皮,目光扫过两个像是被架在火上烤的下属,语气淡得像杯白水。

“熬鹰,要有耐心。”

“鹰,只有把它饿到极致,熬到它筋疲力尽,它才会忘记自己是天空的霸主,才会放下那身傲骨,乖乖落在你的手臂上,听你的号令。”

“晏清,就是那只鹰。”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

“等他耗尽所有力气,等他所有的希望都沉底,变成绝望。”

“到那时,我们再丢给他一星半点的甜头,他就会像看见骨头的饿狗,疯了一样扑上来舔我们的手。”

顾长风说得云淡风轻。

吴谦和孙志才却听得心脏骤停,浑身冰凉。

把一个正三品的户部侍郎,比作鹰,比作狗。

这话要是传出去半个字,就是夷九族的大罪。

可从自己这个外甥嘴里说出来,却偏偏那么理所当然,仿佛事实本该如此。

“可……可万一……”孙志才的声音发颤,他不敢想那个万一。

“没有万一。”

顾长风打断了他,语气依旧平静,却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浑身骨节发出一阵清脆的爆鸣。

“这两天,也把你们憋坏了。”

他忽然笑了,那笑意如冰雪初融,暖意自生。

“走,别在这儿耗着了。”

“去……去哪儿?”吴谦和孙志才同时一愣。

“来江南这么久,还没好好见识过这传说中的秦淮风月。”

顾长风眼中玩味一闪即逝。

“今天,本官做东。”

“咱们也去当一回俗人,换身便服,去那秦淮河上,听听曲,喝喝花酒,如何?”

“什么?!”

吴谦和孙志才的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弹出来。

喝……喝花酒?

我的钦差大人!我的爷!

现在是什么时候?

外面天都快被晏清那个疯子捅破了,你还有心情去喝花酒?去逛窑子?!

“长风,这……这万万不妥!”吴谦的脸瞬间白了,“你可是钦差!是朝廷命官!怎能……怎能去那种烟花之地?”

“是啊,是啊!钦差大人,万万不可啊!”孙志才也连连摆手,冷汗冒得更凶了,“那秦淮河上鱼龙混杂,到处都是御史的眼线。万一被弹劾您一个‘品行不端,流连风月’,那可是……”

那可是要丢官罢爵的!

“怕什么?”顾长风浑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本官是去查案的。”

“查案?”吴谦和孙志才面面相觑,彻底糊涂了,“去青楼查什么案?”

“查民情,访民意。”

顾长风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青楼楚馆,自古便是消息汇集之地。三教九流,无所不有。要想知道这金陵城里,老百姓们真正在想什么,在骂什么,在怕什么,去那里,比坐在衙门里看一万本卷宗,都有用。”

“再说了,”顾长风拍了拍身上的青衫,“我们换上便服,谁认得我们是谁?”

“我,是个游学的穷书生。”

他指了指吴谦:“叔父你,是我家账房先生,看起来就精明干练。”

又指了指孙志才:“孙大人嘛……你这体型,往那一坐,就是个家底殷实的富家翁,谁敢小瞧?”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角落里,那个始终沉默如影子的陈景云身上。

“至于景云,就是咱们的护院家丁,负责把那些不开眼的苍蝇,都拍死。”

一番话说得吴谦和孙志才哑口无言。

查案查到青楼去?

这理由,亏他想得出来!

可偏偏,他们又找不到半句反驳的话。

而且,说实话,他们心里,确实有点……痒。

秦淮风月,冠绝天下。

他们一个是京城来的小官,一个是金陵本地的知府,平日里端着官架子,哪里敢公然去那种地方。

如今,有钦差大人“查案”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去见识一下?

“可是……”吴谦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别可是了。”顾长风一挥手,拍板定案,“就这么定了。孙大人,你对金陵熟,带路。找个最有名,最热闹,姑娘最漂亮的。”

“这……”孙志才看了看顾长风,又看了看自己那身碍事的官袍,一脸为难。

“还愣着干什么?换衣服去啊!”顾长风催促道。

半个时辰后。

钦差衙门的后门,悄悄溜出来几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体态臃肿,身穿华贵锦缎员外袍的胖商人,正是孙志才。

他身后跟着一个身穿灰色长衫,蓄着两撇小胡子,眼神精明的中年人,是吴谦。

两人中间,护着一个面容俊秀,气质儒雅的年轻书生,自然是顾长风。

而跟在最后,一身短打扮,面无表情,眼神锐利得能穿透人心的,正是皇城司统领,陈景云。

一行四人,就这么消失在金陵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

孙志才走在前面,心里七上八下,像是揣了十五个吊桶。

他一边走,一边压低声音对顾长风介绍:“公子,这秦淮河上,最出名的销金窟有两处。一是‘媚香楼’,一是‘听雨轩’。媚香楼的姑娘以才情闻名,个个能诗会画。而听雨轩的姑娘,则以歌舞独步金陵,据说一曲《霓裳羽衣》,能让满城公卿一掷千金。”

“哦?”顾长风来了兴趣,“那就去听雨轩。本公子今天,俗人一个,就想听听曲儿。”

“好嘞!”孙志才应了一声,心里却在打鼓。

我的钦差大人,您可千万别真是来听曲儿的啊!

这要是玩出了火,他这个带路的,可是第一个倒霉的!

四人穿过繁华的街市,很快,秦淮河的旖旎风光便在眼前铺开。

画舫如织,灯火如龙。

歌声与脂粉香气混合成一种醉人的味道,扑面而来,让人一阵目眩神迷。

孙志才轻车熟路,领着三人,来到一座临河而建,雕梁画栋,足有三层高的华丽酒楼前。

牌匾上,龙飞凤舞地写着三个大字。

听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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