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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第132章 龙的感情也复杂


第132章  龙的感情也复杂

    夏弥收集到龙血后还得自己先用炼金术洗涤,那棺椁上的炼金术在她看来还是太过粗糙了。

    纯龙血直接倒进去还是有很大概率让他变成死侍。

    “姐姐你是要做什么嘛?”芬里厄爬在地上盯着夏弥的动作,眼睛滴溜滴溜的转。

    “做一件大事。”夏弥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我能知道吗?”芬里厄睁大眼睛问。

    “当然能,你别说出去啊。”

    芬里厄没啥心眼子,现在有了电脑接通外界,很可能网友顺嘴一问他就说出来了,夏弥说:“就是有人发现了我们,我现在要做出一条龙来顶替我们之前造出的异常。”

    “有人发现了我们?谁啊?”

    芬里厄疑惑,他都没出去过,姐姐也不让它出去,说它的身份出去到外面只会被追杀。

    “不知道,但可以肯定是我们的敌人。”

    “那我们不能杀了他吗?”芬里厄虽然是一个小孩智商,但身为高等生命,还是有杀戮等概念的,而且龙性会让他根本不会生出罪恶感,如果杀戮能使他快乐,那他肯定会举起屠刀,毫不犹豫的杀戮所有生命来取乐。

    “我也想啊,但是找不出他。”

    “哦,姐姐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芬里厄趴在地上,有心想帮姐姐。

    夏弥随口说到:“网名叫太子,实际身份和名字根本查不到,这些事情伱不用管,我自然会出手。”

    “哦。”芬里厄盯着夏弥忙活了好久,觉得无聊,又转头继续打游戏了。

    他新认识的这个网友游戏实力很强大,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不开根本打不了,开了还得有脑子才打得了。

    他所有游戏信手拈来,玩啥都可以,QQ名称叫“明明”。

    对方愿意带他玩,让他很高兴,觉得自己交到了一个不得了的朋友。

    可惜他不能出去,也不能让对方来找他玩,他无法分享世界上最美味的薯片。

    四把刀剑被装进了特制的匣子中,张柏卿接到后带回酒店打开匣子。

    刀剑锻造的工艺很精良,外形想是艺术品,但是这都是货真价实杀人利器,杀龙都可以。

    “哇,这是什么?学弟你收集的古董吗?好威风。”

    芬格尔好奇的看过来,想要拿起刀来看看。

    但是这些刀剑的重量远超他的想象,明明不算很大的刀剑,拿起来却如同在搬动巨大的石头。

    激活后炼金刀剑可以拿起来了,只是重量依旧沉重,如果再喂食龙血,活过来之后的刀剑甚至还会挑人,龙血纯度不够就看不起,不让人拿动。

    芬格尔拿起一把造型典雅,类似太刀的长刀,本来想挥舞几下摆个帅气的姿势,但费力的挥舞两下之后就气喘吁吁的放了回去。

    “这都是炼金武器吧?”他问到。

    “嗯,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用于杀死别的龙王而打造的。”

    张柏卿拿起名为色欲的差肋,确实很重,仅长半米的刀就有百斤以上的重量,这密度恐怕直追密度最大的金属——锇。

    听校长说在喂食龙血激活之后还会更重,甚至还会挑主人。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打造的?”

    芬格尔一听眼睛都睁圆了,又拿起那把太刀仔细端详,他倒是不会产生觊觎之心,只是这种东西真的很罕见,毕竟是一位龙王亲手铸造的武器,作用还是用于杀死别的龙王。

    “是从青铜城里带出来的吗?”

    他知道三峡大坝那边水底下有个青铜城,疑似是青铜与火之王的地盘。

    “嗯,校长说这些刀剑都是活的,只是需要喂点龙血,芬格尔你割点血出来,看看这些刀剑活过来是什么样的?”

    芬格尔连连摇头:“学弟你为啥不割自己的血?”

    “我怕疼。”张柏卿理直气壮的跟他说。

    “说的谁不怕一样,我也怕疼啊!”芬格尔也不甘示弱,同样理直气壮的道。

    看来现在是没法能看到这些刀剑活过来的样子了。

    “这些刀想要使用,不会得要先砍自己人来献祭吧?”芬格尔看这些刀剑就像看武侠小说中的魔刀一样。

    他总感觉如果使用的时候自己在场,总感觉自己会被挑出来祭刀,谁让他看起来最废呢?

    “为什么要砍自己人?砍对手不行吗?”

    张柏卿奇奇怪怪的看了他一眼,这怎么好像是那些武侠小说中,手被锁链和敌人锁住后砍自己手的?

    “也是哈。”芬格尔挠头,“咱们人都分散开了,这些武器怎么分配?”

    “先放在我这呗。现在京城里有大量混血种,带着这些炼金武器只会害了他们,恐怕没遇上龙王,就先被人敲黑棍了。”

    “也是。”芬格尔想了想京城内的局势,点点头。

    现在京城内大量混血种聚集,太子没有放出悬赏,但那些无知的混血种赏金猎人可不是奔着拯救世界的屠龙来的,是奔着发财来的。

    毕竟那可是大地与山之王,要是在混乱的局势中成功捡死鸡,这辈子就不愁了。

    当然,如果能“捡”到炼金武器他们也不会嫌弃,毕竟同样都是发财了,怎么发的就不重要了,都做赏金猎人了,肯定不会是什么善男信女。

    ……

    明明:“咦?你是不用上班吗?”

    执行任务期间,偷跑来网吧上网打游戏的路明非感觉过得特别爽,有一种成功摸到鱼了的快感。

    不过玩了几天之后,他也回过神来,自己好几天了好像啥都没干。

    可不能再这么堕落下去了,学院是有任务的,自己多少还是得干点才行。

    爱吃薯片:“啊?我不用上班,姐姐说我是小孩子。”

    这个名叫“爱吃薯片”的网友比路明非还狠,简直24小时全天在线,路明非还需要在网吧的椅子上休息睡觉,但对方每次在自己醒来之后,发消息就立刻秒回,无视了任何时间段。

    “不用上学吗?不对,你多大?”路明非下意识打字问道。

    现在学生都已经开学了,对方连续好几天都一直在线,明显是不用上学的样子。

    爱吃薯片:“啊?我才7岁。”

    还没上小学的7岁儿童,这是夏弥给芬里厄在网上编造的身份,告诉他,别人问起他的身份就告诉对方这个。

    网吧里的路明非无奈抚额头,还真是小学生啊,难怪那么菜,幸好没和对方称兄道弟。

    在Dota的一局游戏里,对方的操作有些笨拙,他在游戏里和队友们就说了对方两句,对方就立刻诚恳道歉说对不起,这看得路明非有些于心不忍,看到对方明显是想赢的,于是就带上对方一起玩了。

    爱吃薯片:“怎么了?”

    明明:“我还有事情,这一段时间没空玩了,你接下来就自己玩吧。”

    路明非想说让对方玩游戏多动动脑子,但一想到对方才7岁,就没说了。

    爱吃薯片:“哦哦,明白了,这段时间谢谢你带我一起玩游戏。”

    明明:“顺手的事情,再见,下次再约。”

    发完这句消息,路明非就关上电脑退费,起身走出网吧。

    一出到外面,刺眼的太阳就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用双手挡在眼前,他就像是见不得阳光的吸血鬼。

    “回去洗个澡先。”

    他好几天不洗澡了,网吧开着空调他也不流汗,但是形象不可避免的有些邋遢了,头发有些油油的,一摸一个鸡窝。

    回到酒店,今天芬格尔没有出去钻小巷子,不知道是没钱了还是发现真的找不到大地与山之王。

    “学弟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已经找到大地与山之王被干掉了呢?”芬格尔见到他有些惊奇,这小子一走一个不吱声,直接消失了七天。

    要不是每日报告还在向张柏卿提交着,他都打算上报学院,S级新生屠龙光荣掉了。

    “这个倒没有,别的学长学姐们也没找到线索吗?”

    路明非这七天也没见到老大说让他们干什么,有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需要他们去追查。

    “没有。”芬格尔摇头说:“我们快成维安队了,大地与山之王没见到,反倒是处理了不少混血种赏金猎人。”

    人一多,就容易出事,特别这些人还都是掌握力量的混血种,哪怕犯罪率只有百分之一,他们也有得忙。

    不过他们不是处理这些事情的主力,主要还是靠华国的混血种家族,他们收拾不了龙王,还收拾不了这些不入流的混血种吗?

    路明非皱眉,他在网吧里倒是没碰上这些事情,“那挺乱的,希望能尽早解决大地与山之王吧。”

    “希望吧。”

    “老大他人呢?出去找线索了?”

    “学弟他带着学院给的炼金武器出去了。”

    “炼金武器?等会,我先去洗个澡回来再说。”

    路明非还没见过炼金武器的神奇呢,楚学长那把村雨也是炼金武器,但是除了锋利,特殊效果就是杀人不沾血,会在刀身上形成一层雨雾自动清洗。

    只是学校里也没有人让楚子航杀给他看,楚子航每天都擦刀,刀也脏不了。

    不过他现在感觉自己身上有点不舒服,就先回到自己房间拿衣服走进浴室了。

    夏弥那边,见到差肋色欲之后脸一垮,她也认识刀身上的古希伯来文。

    只是这个名字让她很不认同。

    “不是,诺顿脑子有病吧?他锻造出那么好的刀,就不能起个威风一点的名字吗?”

    张柏卿想笑,但忍住了,脸上表露出疑惑的神色,问她:“你着急什么?难道这是诺顿根据你的弱点而打造出来的?”

    “当然不是,这分明就是诺顿给天空与风之王双生子准备的。”

    夏弥果断摇头,拒不承认。

    楚子航也在呢,就算楚子航不在,打死她也不会承认这种事情的。

    楚子航没吭声,但他觉得这就是给夏弥准备的,因为根据体型上来看,40多厘米长的刀刃只适合砍光不擅长身体力量的夏弥。

    而体型是与身体力量挂钩的,芬里厄被誉为最强大的单体龙王,全盛时期龙体长度能到近百米,普通次代种和初代种的身体,跟他对比就像是刚破壳的雏龙一样。

    而楚子航龙体更小,看上去就像发育不健全的畸形龙,能超越正常初代总全靠白王系血统的强大。

    不过这些话楚子航不会说出口,虽然他很直很冷,很像一块木头,但他唯独不像傻子,不会贪图一时嘴快。

    “贪婪、嫉妒、傲慢、暴食、色欲、懒惰、暴怒,看来诺顿已经做好了杀死其余所有龙王,自己登上王位的准备。”他转移话题说到。

    变成一条龙之后,他深知龙性,诺顿这七把武器直插龙性根源。

    “谁跟你说是诺顿想要杀死其余龙王的?”夏弥瞥了他一眼,“不过你跟我们八大龙王又不熟,这不怪你。其实这七把武器中也有为他自己而准备的。”

    “嗯?细说。”

    关于龙王的大瓜,这让张柏卿来了精神。

    “基督教的七宗罪是生来就有的原罪,诺顿也沾染上了其中一个,那就是暴怒。”

    夏弥缓缓说道:“这七把武器并非为他杀死其余龙王,自己登上王座而准备的。是他给他的弟弟,康坦斯丁登上王座而准备的。在青铜与火王座的双生子中,诺顿的炼金术登峰造极,大名鼎鼎。但是他并不是掌握力的一方,而是掌握权的一方。他的弟弟,那个胆小的康坦斯丁才是掌握力量的一方,只是恐惧,怯懦,愚昧并非原罪。”

    她目光变得复杂,她能理解诺顿的内心。

    “我有点明白了。”

    楚子航点点头,现在同样是龙的他也能依稀明白诺顿的内心,双生子中,谁主动吞噬另一方就会获得强大无比的力量,但是谁活着谁就会注定煎熬一生,但是这能让对方活不下去。

    血之哀伤不只是人类混血种身为异类的孤独,而是同样流传在龙血之中的长生之毒,在悠长的时间里,龙王双生子只会剩下对另一方的感情寄托。

    龙血是注重情绪的,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尼德霍格故意给龙族留下的杰作。

    人类混血种远远没有纯血龙类那么能活,于是这种长生孤独就变化成了立足于人类社会中的另类孤独。

    “龙血世界也不轻松,龙的感情好像也复杂。”

    虽然张柏卿没有龙血,但是这种狗血的剧情他可见过不少,也能大概猜测出这是一个什么情况。

    只是他没感受过,毕竟他两辈子加起来都不够人类寿命自然去世,没有那种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感觉想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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