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苍狼峡的发现
受损的马车修好了。
山谷中各种打斗痕迹中,过于具有丰安庄部曲色彩的痕迹,也都被清理掉了。
杨灿没有要求他们进行最彻底的清理,因为没有必要。
他们已经出现在这儿了,只是隐瞒甲胄一事的话,因为只涉及到十几个人,或许还有可能。
但是隐瞒他们来过苍狼峡的消息,那就绝无可能了。
杨灿只是让众人通过清理,把丰安庄主导了这场埋伏的痕迹消除掉罢了。
等这一切处理完毕,杨灿就让他们去山口外等着了。
杨灿则带着豹子头给他留下的几个武师,继续留在了原地。
又过了好一阵儿,后续步行的人马追上来了。
这时苍狼峡中早已尘埃落定,所以杨灿没有让他们进入山谷,一样都等在外面。
又过了许久,峡谷中远远的有马蹄声回荡而来。
杨灿立刻领着一众护院躲到了一棵棵大树后面。
及见从峡谷中驰来的一行人马,领头者正是豹子头,他们才从树后出来。
“杨爷,大宽幸不辱命。”
豹子头兴奋地对杨灿说着,拍了拍他鞍上搭着的一个人的屁股。
那人软绵绵地趴在马背上,看他的服饰风格,应该是个鲜卑族的牧人。
豹子头还牵了一匹马,马背上也搭了一个人。
这些人都被套马索或腰带绑在马背上,这才没有因为颠簸而跌落。
但豹子头一抬手,就把那具尸体推了下去,然后才翻身下马。
亢正阳等人也随后赶到,每人都多牵了一匹马,马背上载了一具尸体。
杨灿关切地向豹子头问道:“大宽,可曾跑脱了活口?”
亢正阳抢着答道:“庄主,没有人逃掉,我们发现的牧人,全给弄回来了。”
豹子头接着道:“这里临近山口,所以没有牧人扎帐篷,不过他们的驻地应该也不远了。”
亢正阳踢了脚身边的尸体,说道:“这人带着两个儿子放羊,见我和侄子就两个人,还想宰了我们,抢我们的马匹呢。”
他的侄儿兴奋地接口道:“我们是分开搜索的,我和我大伯一起。大伯只一出手,他们爷儿三就一个都没跑了,哈哈哈。”
拔力末部落的百姓们,平时不是聚居在一起的。
因为他们需要放牧,而一定面积的草场只能养活有限的牛羊。
所以拔力末部落的牧民,通常以“帐”为单位分赴各处放牧。
在水草特别丰茂的地方,有可能是两三帐或者三四帐一起放牧。
不过他们之间基本上都有亲戚关系,这才能减少矛盾。
“干的好!”
杨灿大喜道:“马上把他们四处摆放开,就放在那些跑山货的人尸体旁边,弄几具扭打在一起的,快。”
杨灿一声令下,亢正阳、豹子头等人立即开始忙碌起来。
这种事儿没有什么难度,不一会儿他们就已部署完成。
杨灿看了看已经没有什么破绽了,就对亢正阳道:“亢曲长,你带外面的人先回庄子。”
杨灿说着,指了指地上特意给亢正阳留出来的一片战裙和一片披膊。
那是一具甲胄的一部分。
“这两样东西,你也一并带回去。
回庄之后,你要带着它们立即去凤凰山庄。
至于具体怎么说,你应该知道了?”
“明白!”
这是他们事先就已商量好的对策,亢正阳自然知道见了阀主该怎么说。
他答应一声,便带着几个程家子弟兵往山谷外走。
他们的四车农产品就弃在了原地,这些东西是不能拿回去的,否则便有破绽。
亢正阳一边走一边盘算,庄主称豹子头为大宽,却称我为亢曲长,终究是亲疏有别啊。
这种称呼,他原来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觉得很符合自己的身份。
但是现在有了需要共同承担的一个杀头的秘密,他再听着心里就不太舒坦了。
庄主啊,其实……,你就算叫我一声“小亢”,那也是称得的。
不过,这种表明心迹的话,他现在是不会对杨灿说的。
他不要当着程大宽的面说,那个狗东西,从小就跟他不对付,见了一定会笑话他。
等亢正阳带人离开,杨灿便神色一肃,对豹子头道:“现在这里就剩下你我和你的几个亲人,咱们得把这些甲胄处理了。”
豹子头道:“杨爷,这些甲胄要处理,不外乎藏和毁。你觉得,咱们怎么办才好?”
杨灿沉吟道:“要说起来,当然是毁掉最好……”
豹子头一听大为不舍,一个武师,又怎么可能不爱盔甲。
豹子头拱手道:“杨爷,卑下以为,这批甲胄,咱们不如藏起来。”
“哦?”
“这甲胄又是铁片又是皮子的,要焚毁很不容易,一旦留下痕迹更难清扫。”
杨灿点了点头,这的确是个问题。
豹子头道:“咱们莫如把它藏起来,将来一旦有用……”
豹子头说着,眼睛已经放出了光来。
一百副甲胄,那就是一百个披甲的骑兵,相当于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型主战坦克集群了。
一百名披甲骑兵,那是一支何等可怕的毁灭性力量。
一百名披甲骑兵能对付的布衣骑兵,足足是它的三到五倍。
这不仅仅是因为布衣骑兵的马匹和骑手,在披甲骑兵的长矛和马刀面前不堪一击。
还因为防御力碾压、心理上的强大威慑,以及冲击力的绝对优势。
当然,轻骑兵也不是毫无用处。
如果能够巧妙利用地形和战术,就连步兵都有克制骑兵的战法,何况是轻骑兵呢?
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一百套盔甲所具备的重大价值。
“利刃”固然不可或缺,可“重锤”也同样重要。
至少在硬碰硬的关键时刻,披甲骑兵的用处是独一无二的。
“嗯……”
杨灿大为意动,他也不舍得毁了这些甲胄。
史书记载努尔哈赤的时候都特意提到,他以十三副盔甲起兵。
若不是盔甲的作用太重要,史书中根本不需要特意强调一下他起兵时所拥有的盔甲数量。
如今他手里可是有着九十九套完整的盔甲和一套只缺了两个部件的盔甲。
交上去?
那不可能。
毁了?
那谁舍得。
“很好,咱们找个地方,先把盔甲先藏起来。”
一行人卸了农货车上的马,再赶着四辆装着甲胄的马车出了山谷。
此时亢正阳已经把外面的人带走了。
杨灿他们离开苍狼峡,沿着山脚走出十多里地,进入了一个小山口。
因为担心雨水渗透会损坏甲胄,他们选择了一处斜坡,开始挖掘。
他们先挖好一个足够大的藏甲洞,下边铺上漆布,把甲胄一一摞好。
然后又用漆布盖上,再把土直接覆于其上,压得严严实实,毫不透气。
由于选择的地势好,上面留出了足够的土层厚度,极难有雨水渗入。
再加上漆布的保护作用,这批甲胄就可以在这里藏很久了。
等这一切做好,封土表面再用树枝扫平,就没有大问题了。
待阳光一晒,封土一干,本就不显眼了。
十天半月一过,野草又长出来,到那时除了他们,谁也不可能再找到这处所在。
甲胄埋藏好了,杨灿、豹子头一行人才离开。
他们走到一处滔滔大河处时,把那四辆大车连拆带砸,散碎的零件全部抛入了河水中。
就连那马鞍辔都拆的拆、砸的砸,弄零碎了丢进滚滚河水当中。
豹子头仔细地检查了带回来的马:“杨爷,这些马身上没有特殊烙印。”
杨灿摇摇头道:“那也不要,不能因小失大,解下缰绳,把马放掉。”
没有标识,也难免它主人身边会有人认得,至少老马识主。
小心无大错,他不能留下有较大漏洞的东西。
还是把马缰一解,任由其成为野马,四处流浪去吧。
豹子头无奈,只好把几匹拉车的马解下鞍鞯,把它们放归了自然。
……
拔力末此时正陪着一位不期而来的贵客饮酒。
哪怕是桀骜不驯的拔力末,在这位贵客面前也得毕恭毕敬、满面堆笑。
因为这位客人名叫秃发隼邪,他是秃发乌延的弟弟。
秃发部落是如今鲜卑族实力最强的四大部落之一,有控弦之士两千多人。
拔力末的部落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人家四分之一的规模,岂敢不奉若上宾。
不过,两个部落间平时并没有什么来往。
如今秃发隼邪突然带了三十多人来到他的部落,这让拔力末心中颇感忐忑。
酒过三巡,眼见秃发隼邪兴致正好,拔力抹便笑吟吟地问道:
“隼邪大人,您不远千里,来到小人的部落,可是有什么事儿吗?”
“哈哈哈,拔力末大人,不用担心。”
秃发隼邪三十出头,身量虽然不高却极是粗壮。
他也不用刀,就用双手抓着一大块连骨羊肉,只撒些细盐上去,就把半拉脸都埋进肉里,吃得满腮油腻。
听到拔力末的话,他把羊肉放下,抓起一碗马奶酒灌了一大口,笑道:“拔力末大人,我从东边买了些丝绸和瓷器。”
他又抓起几块奶豆腐丢进嘴里,含糊地道:“这都是我给大哥庆生的礼物,所以要亲自来接一下。”
拔力末一听,却不禁放下心来。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有祸事临头了呢,幸甚!幸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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