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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第343章 “大河小说”


第343章  “大河小说”

    “嘿,听说了么?”

    “咋了?”

    “《进行曲》歌词恢复了!”

    “真的假的?”

    西安电影厂,几个大老爷们扎成一堆儿,说着《进行曲》歌词终于被恢复的事情。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一个怪现象:

    唱进行曲,只有曲、没有词,只能演奏、不能唱。

    西影厂一名文学编辑叹了口气,“唉,田汉,我那会还看他老人家来着,王府大街64号,作协原来的地址。

    文学编辑们一个个义愤填膺,为当年的凌辱抱着不平。

    这时候,一个身着圆领素色套头衫、宽松军绿裤、圆口黑布鞋的中年男人站起身,拎起暖壶,接了杯热水。

    他叫芦苇。

    京城出生,却长在西安。

    种过地、当过工人、做过炊事员,后来改行做绘景、美工,人生经历相当丰富。

    如今已经调进西影厂里,当了四五年的编剧,至今也没写出过个好剧本。

    “大编剧,剧本写的怎么样了?”有人问他。

    “难产着呢。”芦苇一脸不在乎的说。

    前段时间,厂长吴天明把他叫到办公室,问他想干什么。

    芦苇当时也懵了。

    听说厂里搞改革,他想着是不是自己每天在厂里混吃等死被厂长发现了。

    情急之下,他一拍大腿,随口说了句:

    “厂长,我想写一个以西部题材为主的剧本!”

    哪成想,吴天明听了这句话,直接丢给他1000块钱,让他拿着去创作。

    芦苇傻了。

    下一秒就热泪盈眶,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吴天明赏识之恩。

    从那天开始,芦苇就立志要为吴天明写一部惊天动地的西部题材剧本。

    可惜至今还没个头绪。

    这会也是,他握着笔,坐在桌前憋了半天,字没憋出一个,倒是憋了一肚子屎。

    “老周,有啥新杂志没?”

    “新杂志?我这儿只有最新一期的《延河》。”

    “也行,拿来。”

    芦苇夹着这册要来的《延河》,直奔厕所里头。

    解开皮带,卸下裤子,点一支烟,一切就位以后,他长出一口气,然后抽出腋下那本《延河》,1983年的第1期。

    “最后一个匈奴?”

    芦苇定睛看了一眼目录,除了这篇小说,就没了其他作品。

    这是一册专号?!

    芦苇吓了一跳,《延河》作为他们SX省作协的省级杂刊,在他们陕西本地还是备受读者们追捧的。

    像这样为一篇小说发专号的事情,芦苇还是第一次见。

    他马上翻开第一页,在小说名《最后一个匈奴》的后面,跟着两个字,也就是作者的名字

    ——江弦。

    芦苇只觉大脑通畅,一切都变得合理起来。

    “江弦同志的小说啊。”

    “那确实值得发一期专号出来。”

    前段时间,江弦凭借小说《芙蓉镇》捧得茅盾文学奖的消息传遍了大江南北,自然也传到了西安,传到了西影厂。

    虽然还是第一年举办这个奖项。

    但透过媒体们如此大的阵仗和声势报道,芦苇多少能体会到这个茅盾文学奖奖项的含金量和影响力之大,在文学界绝对是前所未有的。

    那么每一位获奖作家,可以说都是当下文坛最炙手可热的存在,足以跻身于文学界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当中。

    所以江弦的小说能够得到《延河》这样的待遇,芦苇丝毫不觉得奇怪。

    甚至不觉得这是江弦的荣幸,反倒是他们陕西作协刊物《延河》的荣幸。

    “应该是江弦的新小说吧。”

    似乎也是为了表达《延河》编辑部对这篇小说的重视,在小说名的下方写了一段三四百字的编者按。

    《延河》编辑部很少有写“编者按”的习惯,芦苇好奇的读了一下。

    大意是说去年马尔克斯获得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风靡全世界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走入国内读者的视野,并受到读者以及作家们的瞩目。

    江弦基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基础上,提出了“寻根文学”的理念,继《红高粱》之后,通过在陕北的几个月生活,为陕北高原献上了这篇小说,一部壮美史诗。

    小说叙写了近百年时间里发生在陕北高原上的红色革命、绿色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塑造了杨作新、杨岸乡、黑大头等不同时代里的典型人物形象,同时对陕北高原上发生的大事件及大文化现象,表现出寻根究底的探索热情。

    看到《最后一个匈奴》这个名字,芦苇第一时间感受到的是少数民族的渺远,想到的是飘渺广阔又荒凉的西北。

    然而看编者按的介绍,这像是一部“大河”小说。

    “大河”小说是法国文学中的一种形式,也称“江河小说”,特指那种多卷本连续性并带有历史意味的长篇巨著。

    像日本的一些皇家物语,以普通人为主题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福尔赛世家》或是《双城记》《羊脂球》,《战争与和平》《静静的顿河》《南北乱世情》这三部算是极具代表性的,都是典型的“大河小说”。

    芦苇的阅读量很大,深知在中国的小说创作里,大河小说非常少见。

    说来这也是一个怪现象。

    中国是如此幅员辽阔的大国,在“大河小说”这一类型上却一直存在极大的空缺,反倒是一些小国,极钟情于“大河小说”的写作。

    带着一些好奇,芦苇陷入了《最后一个匈奴》这篇小说当中。

    半个小时以后,芦苇一手扶着厕所的墙,一手捂着屁股,双腿一颤一颤的从厕所里出来。

    “太震撼了!”

    震撼于文笔优美,这不算稀奇了。

    震撼于世事洞明的老练甚至老辣,这算难得了,但究竟也算不得稀奇。

    毕竟没有这份世事洞明和对历史的熟稔,又岂敢轻易涉足“大河”文体。

    最让芦苇震撼的是,这篇小说所关注的,竟然是一个小文人!

    什么是小文人?

    学富五车满腹诗书,却没有居庙堂之高、匡扶天下的强迫症。

    不至于如柳永、苏曼殊作茧自缚,堕入风尘温柔乡的泥淖。

    也无法完全挣脱尘网的束缚,去数声渔笛在沧浪。

    没有巧遇伯乐、谋得稻粱的命数。

    也没有巧言令色、走旁门左道邪招。

    这些人时时深陷于多重夹缝之中。

    虽然所幸仍然可以安身立命、自得其乐,但显然,很难进入什么鸿篇巨制的法眼。

    所以小文人在中国艺术创作的风景中是孤独甚至是失语的。

    甭提小说,就是多数的中国民间故事,也总喜欢聚焦王公贵族。

    即便是普通人的故事,那主人公也多是大宅门里的公子千金。

    因为这样才容易以贵胄衬托历史的“大河”。

    再不济,即便主人公是极其普通的草根,那至少也该是天赋异禀或者心怀大略,以青春励志的方式展现从草根到发家致富的时代变迁。

    百无一用的书生,与出隆中、遇明主的诸葛亮,是同才不同心、不同命的。

    安贫乐道的书生,与才动天下、命比纸薄的才子们,是同才同命、同心也不同心的。

    这样的人,怎么能有故事?

    怎么配得上宏大的史诗呢?

    然而江弦就花大篇幅写了这样一个小文人的角色:杨作新。

    芦苇颤抖着双腿,几乎是爬一样艰难的回到办公室里,坐在椅子上,迫不及待的继续往后阅读。

    杨作新是匈奴人的后裔。

    他出身穷家,上过八年新学,博闻强记,身材颀长,面皮白净,眼睛深邃,长相俊美。

    他人生中的首次英雄之举,是15岁从一伙强盗手里救下了黑大头。

    赌徒黑大头被一伙强盗绑架,因为在限期内未收到赎金意欲撕票,人命关天之际,路过的半大小子杨作新出了一个让强盗头子满意、被人质黑大头叫好的主意,从鬼头刀下救得黑大头性命。

    杨作新的第二次英雄之举,是27年我军和果军合作破裂后,他的恩师杜先生被打得遍体鳞伤并捆绑在肤施城北门以作诱饵,十七八岁的杨作新冒着被抓捕被杀头的危险,去与杜先生做了最后的告别。

    杨作新的第三次英雄之举,是当义匪头子黑大头被果军特派大员设计杀害在丹州城后,他在黑大头妻子黑白氏的掩护下,杀了在事件中诱饵人物的头颅,并用那颗头换下挂在城门楼上的黑大头的头颅。

    杨作新的第四次英雄之举是杀了恶妹夫秃子。

    秃子的罪恶一是婚后三天就逼着妻子去做暗娼,二是带着县上的保安团上门抓捕躲避果军通缉的杨作新,杨作新虽侥幸逃脱,他的父亲却因此丧命。

    杨作新的最后壮举是在狱中碰壁自杀。

    江弦将他的死,将这件事的悲伤写的力透纸背。

    中央r军与陕北r军曾经有过一些摩擦事件。

    作为中央r军与陕北r军之间的联络员杨作新被借故抓起来投进边区监狱。

    杨作新猜到自己被关押的真实原因:关押他有利于融合陕北r军与中央r军的关系。

    于是他就在监狱安下心,静等形势好转。

    谁料黑白氏竟千方百计准备劫狱救出杨作新,于是在劫狱当天,不到30岁的杨作新选择碰壁自杀,以死来表达他对我dang的无比忠诚之心。

    其实这事儿是很复杂的,只是简单概括的话,听着杨作新一头撞死可能不觉得悲壮,反倒有点可笑,因为这事还涉及到个幽灵。

    幽灵平生兴风作浪,死了四年,骨灰都给他刨出来扬了。

    嗯,这些原书里面都写了。

    总之,以杨作新混血美男子的容貌,和他老人家也夸赞为“陕北才子”的资质,足以成为将军或是文胆的候选人。

    然而江弦没把杨作新写成个高帅富。

    他就是一个小文人,渴望着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如大部分小文人一样。

    这位小文人几乎没有创造出任何辉煌的业绩,甚至他的内心也从来没有构建起宏伟的志愿蓝图,在壮年就匆匆谢幕,草草地结束了生命,死得凄然,掩埋的茫然。

    杨作新的故事结束了,芦苇紧接着往后看,因为杨作新只是这篇小说的一部分,只是匈奴们遗留蛛丝马迹的一小块。

    看到杨岸乡要被送到保育院去,芦苇激动起来了。

    他们对保育院当然不陌生,那儿被老百姓戏称为“贵族学校”,甭管是电影《马背上的摇篮》还是电视剧《悬崖百合》,都出色地描写过那个学校。

    [

    (上卷完)]

    “.”

    芦苇把烟头往地上一丢。

    “瓜皮!”

    这感觉太难受了。

    芦苇看的正来劲,正处于一个为杨作新意难平,对杨岸乡充满期盼的阶段。

    咔嚓。

    就这么一下子断了。

    “这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下卷么!”

    他骂骂咧咧的把这册期刊拍到桌子上。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光是看这篇小说,或者说光是看这篇小说的下卷,就看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

    芦苇又点上一支烟。

    他现在正处于刚看完一部小说之后空虚和失落的阶段。

    “妈的,怎么会写的这么好?”

    芦苇实在是纳闷,他记得江弦分明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

    怎么写陕西这片土地,写这块“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的贫瘠土壤。

    写的比他这个在陕西长大的人还懂!

    周立波的《暴风骤雨》里那句话写的真好: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呀!”

    人家生活几个月,就写这么一篇小说。

    他生活了几十年,还憋不住一篇西部题材剧本。

    (芦苇,《霸王别姬》编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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