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糯米可治木虱(13)
镇上的街坊邻居已经开始陆续搬家了。
七成的人选择了同等面积的商品房,拿到房后都搬去了凤城。
剩下三成要了拆迁款的,都是因为老家离镇上也不算远。
把钱存银行吃利息都够他们回村躺平的。
像于大喜这种村里没房、也没要市里商品房的,就只这么一个。
因为明年年中她得来镇上的田农集团上班,就想着找个离镇上不远的农村过渡大半年。
除了住的地方不能离镇上太远外,还要考虑吃饭问题。
她虽然是个美食爱好者,却也不是那种一日三餐非得自己亲自动手做的人。
尤其是,在不差钱的情况下!
研究了距离镇上十公里范围内的几个村儿,最后把目光锁定在了铜盆焗鸡佬阿强的老家。
之所以选他家所在的村子,是这个村出过一个大老板,九十年代初期就就给村里捐了条水泥路。
从镇上骑摩托车到这个村儿都是水泥路,正常车速只要二十分钟。
在原身的记忆里,这个村的村口有个占地面积有一千多平、已经停产了的腐竹加工厂。
她打听了下工厂用地,属于村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那就可以用作买卖!
不过这产权还得换个马甲。
等到厂房过户完并获批改造农家乐,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
这天,于大喜以请客的名义邀请了,窝仔粉、牛腩粉店的老板,铜盆焗鸡店的阿强等人。
饭吃了大半,她就问大家今后有什么打算。
那么好的厨艺会不会重新找地儿开新店。
几人都齐齐摇头。
谁不想接着开店呢?
去凤城?
人生地不熟,可别忙上一年都是给房东打工。
再说,这些人也都不差钱。
个个都有存款。
再加上老街房子的拆迁款。
足够一家三代人丰衣足食的。
再创业的心气就没那么高。
但说来也怪。
忙了大半辈子,冷不丁的彻底歇息下来,浑身哪哪儿都不舒服。
于大喜听完大家的吐槽后,表示:
“我有个朋友最近心血来潮的搞了个乡村美食农家乐,房子都已经买了,具体的改造方案也让设计公司给做好了,但他的大厨合伙人被人挖走了。
他现在也没了自己折腾的心气,想把房子装修出来后租出去。
你们几个有没有兴趣继续在同一片做买卖?
房子就在阿强他们村的村口,以前是个腐竹加工厂,一千多平的面积。”
别人不清楚村口的那个腐竹作坊的位置,阿强知道啊。
从他家到村口走路都不要十分钟,家里的鸡就养在后山,现抓现杀才叫一个鲜。
其余几人却还在犹豫。
阿强的铜盆焗鸡单价高,一天招待两三桌客人都有得赚。
粉店开到农村,谁去吃哦?
于大喜给大家看了田元集团发给她的聘书。
那岗位,那薪资待遇,都把大家看眼红了。
“我和这公司的老板和管人事的有些交情,回头就让她们把公司聚餐什么的安排在你们的饭店里。
平时你们都各管各的店,到了这种公司几百人聚餐的时候,就可以合成一家。
这是公司把整个集团都搬迁过来了,有三千多号员工。
你们想想,一个星期这种聚餐来个两三回,还愁赚不到钱吗?”
众人:“......”
这于一刀的能耐,今天也算是长见识了呢。
但这也不足以让所有人下定二次创业的决心。
于大喜就提议吃完饭后,一块儿骑车去了乡下看房。
这一看,窝仔粉店的老板首先就满意了。
做腐竹少不得自己磨豆子煮豆浆,水电石磨什么的都有,还有一排柴火锅灶。
他家的窝仔粉店不好找门店的原因就在这。
和现代化沾边的县城或镇上,就没有这种锅灶给他用。
牛腩粉店老板也觉得还行。
阿强他们村儿是个大村儿,三百多户一千六百多口人。
学生早上起来胃口不好的,不得先在村口嗦碗粉再去上学?
再看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的十年不变的租金,具体数字竟比镇上便宜了一半!
签约,马上签约!
大家都让于大喜给双方做合同担保人。
和于家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这一家子都是靠谱的,他们信得过。
于大喜:“好好好,签约后,我让我朋友把施工队都交给你们来管,想把自己租的店装成什么样子,在规定的成本里都由你们来决定。”
众人:那就更没啥说的了。
恨不得今天就找装修队开工。
早一天装修完,早一天开业。
为了抱紧她的大腿,当于大喜提出让阿强帮忙在村里找个院子住半年的时候,阿强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他老家的二层小楼是三年前新建的。
老房子现在是他爸妈在住。
果断让父母给财神爷腾位置来。
阿强家的老房子是八十年代初建的。
就很传统的粤北民居。
红砖平房,一明两暗。
房子正中间最大的一间就是堂屋,大门直接开向这里。
它既是这个家庭日常活动的中心,也承担着待客、祭祀祖先、摆放香案的功能,有时也是餐厅。
堂屋左右两边的房间都是卧室。
两侧皆建了耳房。
左侧为厨房和储物间,右侧是个家里用来待客的小卧室。
厕所和洗澡间都在后院。
这种老房子红砖都是裸露在外的,室内甚至都没有刮大白。
还好地面都有水泥硬化过。
条件就是这么个条件。
于大喜却对这套老房子十二万分的满意。
阿强父母都是很勤劳且特别会收拾的。
房子旧是旧,但里里外外都收拾得非常立整。
只需要把房里所有的家具换成自家的,就可以马上入住。
元元对搬家没有任何抵触情绪。
因为妈妈说,要搬去和阿强一个村儿。
卖窝仔粉、牛腩粉、还有他爱吃的萝卜蹲老板,都要搬去阿强所在的这个村儿重新开店。
元元的脑袋瓜里只能装得下一个消息:
他最爱吃的那些店,都还能吃到。
那就没有一点问题呀!
妈妈还说,镇上到处都是车,他的美金和元宝和他出门玩耍,万一被大车车给撞了呢?
车多=不安全。
还是农村好。
村里不是田地就是山,狗狗可以撒欢的跑,还可以和村里的狗狗交朋友。
还没搬家呢,元元就已经喜欢上了妈妈口中说的这种生活方式了。
大人小孩都喜欢的农村,出院后被送到于家的梁栢武,却是一点都不爱的。
他从小就是村里长大的,他还能不知道农村和城市生活的区别吗?
于大喜双手一摊:
“我阉鸡的这门手艺,去了市里还不得饿死?你要不愿意回家我也不会拦着你呀,只要你有钱,市里的高档小区随便租。”
梁栢武:“......”
他要有那么多的闲钱,还能来于家蹭吃、蹭住、蹭伺候?
好在,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没有赶他走,但只允许他住耳房的客房。
没关系,没关系。
住客房就客房吧。
也算是,再次回归于家了呢。
说实话,这段时间他对梁家的父母和兄弟都很失望。
虽然他的肋骨和被切除了的伤口已经好了很多,但他的尾椎骨一直没养好,医生要让他卧床静养三个月。
卧床静养就是平躺。
可以稍微侧翻,但不能折叠。
在这种情况下,吃喝拉撒都要依赖人伺候。
他在医院拔管之前的护工被他妈给撵走了。
二哥只照顾了他一个星期就说家里有急事,最后是兄弟几个凑钱又给他请了个护工。
不知道被撵走的第一个护工说了他多少坏话。
后面请的这个护工,天天在他跟前摔摔打打,阴阳怪气。
真真是,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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