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刘巧云第一次把女儿接回了“自己的家”
小燕在周婶家待了半个月以后,已经彻底习惯了省城的日子。
每天早上,刘巧云牵着她出门。
刚开始孩子走到巷口还会哭,现在却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有时候走得比母亲还快。
到了周婶家门口,她甚至会主动喊人。
“周奶奶!”
周婶听见声音就从屋里出来。
“来了?今天这么早。”
刘巧云把装着水的小杯子递过去,又蹲下来给女儿整理了一下衣服。
“娘去上班,晚上来接你。”
“好。”
小燕答应得特别痛快。
刘巧云反而有些不习惯。
以前孩子抱着她的腿哭,她心疼。现在不哭了,她又觉得女儿是不是不那么离不开自己了。
走到食品厂,她还在想着这件事。
可等机器一响,手里的活一多,也就顾不上了。
这个月食品厂的活比前阵子稳定。
刘巧云几乎每天都有工做,偶尔星期天还能多干半天。
月底拿到钱的时候,她站在厂门口数了两遍。
四十六块。
这是她来到省城以后,第一次完整拿到一个月这么多钱。
以前按天干活,哪天没活就没钱。后来又回村住过一阵,收入总是断断续续。
这四十六块却不一样,她几乎一天一天干满了。
回去的路上,刘巧云先去了周婶家。
八块钱早就说好了。
她没有拖,拿到工资当天就给了。
周婶接过钱,笑着说道:“小燕现在挺乖,吃饭也不挑。以后你要是厂里晚一点下班,提前跟我说就行。”
“麻烦你了。”
“有啥麻烦的,我反正也带一个。”
刘巧云道了谢,牵着女儿离开。
四十六块工资,减掉八块。
还剩三十八。
她在心里算得清清楚楚。
如果她辞掉食品厂,自己在家带孩子,一个月一分钱都挣不到。
现在花八块钱,却还能剩下三十八。更重要的是,她不用再几个月见不到女儿。
想到这里,那八块钱忽然也没有以前那么心疼了。
晚上回家,她把三十八块钱放到桌上。
孙玉兰正在吃饭,看见以后问:“发工资了?”
“嗯。”
“多少?”
“四十六。”
刘巧云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
她拿出八块以后,剩下的钱并没有全收起来,而是另外数出十块。
“这个月家里的房租和吃饭,我也出点。”
孙玉兰抬头看她。
“不用。”
“以前小燕没来就算了,现在我们娘俩都住这里,我还能天天白吃白住?”
“嫂子,你帮我干活的时候,我也没少算你工钱。”
“那是干活的钱。”
刘巧云把十块钱推过去,“这是住家的钱。”
孙玉兰还是没拿。
“房租才十二块,你给十块算怎么回事?”
“那你说多少?”
两个人僵了一会儿。
最后还是孙玉梅在旁边插了一句。
“嫂子出五块不就行了?”
刘巧云看向她。
“你倒会算。”
“咱们四个人住,你跟小燕两个人,出一半。”
“哪能这么算?”
孙玉兰被她逗笑了。
最后商量下来,刘巧云每个月拿五块钱出来,算她和小燕的住处、煤火这些零碎开销。吃饭还是谁买了算谁的,不再一笔笔分。
刘巧云这才满意,她把五块钱交给孙玉兰,剩下的钱重新收好。
当天晚上,她又把自己以前攒的钱全部拿出来。
加上这个月剩下的三十三块,已经有八十多块了。
小燕趴在床边看母亲数钱,什么都不懂,只觉得那些纸票好玩,伸手就想拿。
刘巧云赶紧拍开她的小手。
“这个不能玩。”
小燕不高兴地撅起嘴。
“娘小气。”
一句话把屋里的人全逗笑了。
刘巧云自己也笑,“对,你娘就是小气。这钱以后给你上学用。”
孙玉梅听见这句话,忽然抬起头。
“嫂子,你以后真准备让小燕一直念书?”
“能念就念。”
刘巧云回答得很快,“我以前没念过几天,现在连封信都得找人看。我不想她以后也这样。”
以前在孙家沟的时候,她从来没认真想过女儿以后会怎么样。
村里的姑娘长到十七八岁,说个婆家,收点彩礼,也就嫁了。
刘巧云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
但到了省城以后,她每天看着孙玉梅背着书包出门,看着她从班里十四名考到第七,又考到第三。
她才第一次知道,女孩子长大以后,还有另外一条路。
“要是她以后也能考大学就好了。”
刘巧云看着女儿,忽然说道。
孙玉梅笑起来。
“那我以后教她。”
“你先把自己考上再说。”
屋里又是一阵笑声。
几天以后,孙大强的信也到了。
这次信里问的全是小燕。
问她吃得好不好,有没有哭,晚上睡觉习不习惯,还问省城冷不冷。
信最后说,家里一切都好。
父亲的房顶补过以后没再漏,地里的活也不多了,让刘巧云安心在省城干一阵。
孙大强还托人写了一句:
过年前你要回来,就提前说一声。
刘巧云把这句话看了两遍。
孙玉兰坐在旁边问:“过年回不回?”
“当然回。”
刘巧云说道,“总不能过年都不让小燕见她爹。”
“那过完年呢?”
这一次,刘巧云没有像以前那样犹豫。
“过完年再回来。”
她说的语气很平常,仿佛这已经不是一件需要丈夫同意的大事。
她在省城有工作。
小燕也有地方待。
这里还有她每个月自己挣到的钱。
她想回村陪丈夫和公婆过年,也想过完年以后继续回来挣钱,两件事并不冲突。
十二月初,天气更冷了。
刘巧云花了七块多钱,给自己买了一件厚棉袄,这是她第一次花这么多钱给自己买衣服。
站在摊子前的时候,她犹豫了很久。
七块多,差不多是给小燕看一个月的钱。可她身上的旧棉袄已经穿了好几年,袖口磨得发亮,里面的棉花也薄了。
摊主见她一直不走,让她穿上试试。
新棉袄是深红色的,不算鲜艳,却比她身上那件旧灰袄好看太多。
刘巧云站在镜子前看了一会儿。
最后还是掏了钱。
回家以后,小燕第一个跑过来摸她的新衣服。
“娘,好看。”
刘巧云笑得眼睛都弯了。
“真好看?”
“好看!”
孙玉梅也在旁边点头。
“嫂子,你早就该买了。”
刘巧云低头摸了摸袖口,心里还有些舍不得那七块多钱。
可这种心疼跟以前已经不一样了。
以前她花孙大强挣的钱,总觉得那不是自己的,买什么都得先想家里人会不会说。
现在这件棉袄,是她在食品厂一天一天挣出来的。
没有人能说她不该买。
晚上睡觉前,刘巧云把新棉袄整整齐齐叠在床边。
小燕已经在她旁边睡着了。
她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那件衣服。
忽然想起几个月前,自己第一次逃到省城的时候,连六块钱的房租都觉得贵。
那时候她只想攒够五十块,觉得手里有五十块,就有了退路。
现在她有八十多块存款,有一份每个月能挣四十多块的工作,女儿也在自己身边。
刘巧云第一次觉得,省城这间租来的小屋,不只是玉兰姐妹俩收留她的地方。
她每个月也出了五块钱。
她和小燕都住在这里。
第二天傍晚,她从周婶家接回女儿。
走到院门口,小燕忽然松开她的手,迈着小短腿往里面跑。
一边跑,一边高兴地喊:
“娘,到家啦!”
刘巧云站在门外,脚步一下停住了。
她看着女儿跑进那两间不大的屋子,过了好一会儿才笑着跟进去。
是啊,终于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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