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章 19世纪美国文学的浮沉录:讲好美国故事
第1120章 19世纪美国文学的浮沉录:讲好美国故事
19世纪美国读者的最爱?我的回答是:狄更斯、华兹华斯和黑斯廷斯。
一《跨大西洋文学交换史:1830—1870》
在18世纪到19世纪,英国文学对美国的影响极其深远。
尽管这个新大陆国家无论政府还是民间总是将英国视为邪恶的旧日宗主国,但如果把问题拉到文学上,那很容易就会发现,如饥似渴的美国读者没有哪怕一天摆脱过英国老父亲「强加」给他们的文化影响力。
虽然美国出版业已经初具规模,但在文学品味与评价标准上,美国文学仍然在相当程度上依赖著来自伦敦的判断体系。
纽约与费城的书商们一方面以极快的速度再版新鲜出炉的英国小说,另一方面又不加修饰地将其视为现代文学的标杆。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城市阅读市场中,英国作家的新作往往比其在本土读者群中更早进入美国大众的视野。
而这方面的代表,便是帝国出版旗下的几位标志性作者,狄更斯的新作在大西洋两岸几乎总是同步传播,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由于通讯距离的限制,狄更斯作品在美国报纸上的连载节奏反而比英国更具稳定性。
某些纽约评论家甚至半讽刺地喊出了「伦敦写作,而纽约排版」的口号,这当然不无道理,因为只要你拉开美国书店的畅销书单,便能发现其中有六成以上的作者都来自那个「道德败坏、人情冷漠且总是水深火热」的国度。
事实上,英国文坛对于美国读者的热烈追捧也不是一无所知,早在1820年的时候,英国文学评论家西德尼·史密斯就在《爱丁堡评论》中打趣道:「在地球的四个角落,有谁读美国书?」
不出意外的,这种没什么人会在意的小玩笑很快就被躲在暗处偷偷观察英国文坛新动向的美国人捕捉到了,同年晚些时候,自尊心受挫的美国人立马在美国文学评论杂志《萨尔马贡迪》上发表了一篇尖锐的评论文章,呼吁美国发展自己的文学体系,摒弃对英国先例的「奴性模仿」。
但罗马向来不是一日建成的,至少在20年后的今日,美国读者依然没有摆脱阅读英国文学的习惯,甚至如果你只读美国书的话还会遭到文学同好们的嘲讽,因为英国文学在美国读者圈里天然就具备「高等文学」的属性,无论创造它的作者实际上有多么低俗。
是的,没错,甚至连埃尔德·卡特先生某些不好意思署名的下流作品在这里都属于上乘之作,哪怕它是情色文学题材,但至少它也是情色文学中的最高峰,在同等题材中,卡特先生的《孤女范妮》起码也是可以与萨德侯爵的《索多玛120天》肩并肩的。
当然了,由于题材原因,埃尔德的几部巅峰之作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在许多读书会上,最受追捧的其实是不列颠的「小莎士比亚」查尔斯·狄更斯以及「像雾气一般捉摸不定的侦探文学大师」亚瑟·黑斯廷斯。
狄更斯受到美国读者追捧并不是什么难理解的事,尽管时常有评论家批评他的叙事过于煽情或者立意不足,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与大仲马一样都是叙事方面的大师。
相较于那些思想深邃的作品,叙事大师总会在销量和传播度上占便宜。
并且,由于狄更斯极其擅长构建复杂丰富的人物形象,运用故事背景和角色深度与读者建立共鸣,所以他的作品也很适合改编成脍炙人口的舞台剧。
这种吃完小说销量又能吃IP衍生的作家无论放在哪个时代都会成为文坛顶流,因此他在美国受到追捧实在是不足为奇。
而在这方面紧随其后的,则是我们的亚瑟爵士,虽然他的小说在叙事方面比不上大仲马,在人物塑造方面比不上狄更斯,在思想深度上只配给雨果提鞋,在政治煽动性上败给了迪斯雷利,在科普上不如达尔文随手几笔,在儿童友好度方面只到安徒生膝盖那里,而在猎奇程度上又差埃尔德远矣。
但是,架不住这年头拼的就是个综合实力!
《黑斯廷斯探案集》比《基督山伯爵》有煽动性,比《雾都孤儿》科普做得好,比《巴黎圣母院》对儿童友好,比《青年公爵》的自恋叙事平实,比《安徒生童话》有深度,比《贝格尔号航行日记》猎奇,最重要的是,它比《孤女范妮》更适合改编成舞台剧。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得亚瑟·西格玛这个名字在美国家喻户晓,大侦探黑斯廷斯在美国的知名度也丝毫不亚于他在英国本土,更重要的是,不止美国读者追捧西格玛,就连美国作家也十分偏爱这位侦探小说的鼻祖。
近年来在美国声名鹊起的青年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就不止一次提到过,他最喜爱的作家正是英国的亚瑟·西格玛,就连他的处女作《厄舍府的倒塌》也是受到了西格玛笔下哥特风格的启发。
但遗憾的是,虽然美国读者对亚瑟·西格玛爱如潮水,但西格玛本人却未必有多喜欢海对岸的美国佬,说实在的,他甚至有些痛恨他们。
当然了,西格玛先生的怒火倒不是冲著读者,他们是无辜的,他们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却只买到了盗版书,这并不是他们的过错。
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是一定要远渡重洋,亲自去把纽约、费城还有波士顿的盗版商绳之以法的!
在他看来,美国人丝毫不像是舰队街描述的那般朴实到近乎愚昧,与之相反的,这帮叛徒实在是太「精明」了!
这帮「精明」的美国人虽然大量印刷国外书籍,但却从来不支付版权费,而是利用美国缺乏外国版权法的漏洞,大量翻印国外作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文坛始终是英国文学的附庸或许也和盗版泛滥有关。
站在出版商的立场上,英国文学不仅远比美国文学成熟,而且还不必支付高昂的版权费,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把钱交给未经市场验证的美国作者,而不是选择那些在英国正当红且毫无成本的巨著呢?
在这样崇英媚外的文化背景下,美国作家无处冒头也就不难理解了,甚至就连他们的国宝级作者华盛顿·欧文也是在英国历练后,才在美国身价倍增的。
但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美国与英国的外交关系,尤其是推进美国与帝国出版的外交关系,或者说的更直接一点,是为了美国公使艾弗雷特先生能够与帝国出版董事会主席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友好的私人关系,美国的出版行业必须要做出一些必要的牺牲,而美国文学也是时候该表现的独立一些了。
伦敦,舰队街,帝国出版展览厅的橱窗在傍晚的煤气灯光下泛著暖黄色的光泽。
爱德华·艾弗雷特站在陈列著各色世纪之作的玻璃橱窗前,摘下了金丝眼镜,慢慢地擦拭著。
按照外交惯例,作为美国驻英公使,他本不该对一家商业出版公司进行如此正式的访问。
但是,在他递交给英国外交部的行程说明中写得很清楚,他今天不过是以一个普通美国文学爱好者的身份,拜访帝国出版公司,探讨英美文学交流事宜。
这理由虽然勉强,但好歹说得过去,毕竟艾弗雷特本人就是哈佛大学的希腊文学教授出身,在从政之前,他曾长期担任《北美评论》的主编,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古典文学权威。所以,如果他以文学爱好者的名义走进帝国出版的大门,任何人都挑不出什么毛病。
况且,哪怕这个理由说不过去,他起码还可以搬出当年在哥廷根大学的两年留学经历,作为哥廷根大学的校友,他来找哥廷根大学的老学监亚瑟·黑斯廷斯爵士搞个校友联谊总不能不许吧?
当然,前提是,他的秘书不会在这趟行程即将结束前,悄悄去拜访埃尔德·卡特先生,并代为转交一封措辞客气的私人信笺:「如果二位今晚得空的话,艾弗雷特先生希望能与亚瑟爵士及卡特先生共进晚餐,」
艾弗雷特把眼镜重新架回鼻梁上,抬头望了一眼帝国出版的大门,几个编辑正从门里出来,讨论著下期杂志的封面设计。
「艾弗雷特先生。」
身后传来脚步声,艾弗雷特转过身去,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背,他似乎是不想让美国的国格被英国佬的身高压过去。
说实在的,艾弗雷特觉得这位英国爵士实际看起来要比苏格兰场里挂著的那幅肖像更高,也更有压迫感,黑色燕尾服,白手套,银鹰头手杖以及右手那枚镌刻著亨廷顿伯爵家族纹章的蓝宝石戒指,这四件套摆在桌面上或许平平无奇,但组合在他的身上却有种说不出的威仪。
说起那枚戒指,艾弗雷特曾经在波士顿的一次私人收藏展上见过类似的古董,据当时的拍卖商介绍,他收藏的那枚戒指甚至可以追溯到11世纪的黑斯廷斯战役时期,是英国现存最古老的家族纹章之一。
那枚被美国商人收藏的戒指具体是源自哪个家族的,艾弗雷特已经记不清了,但起码他还记得黑斯廷斯战役,黑斯廷斯,这姓氏听上去就显得那么英国,那么贵族————
当然,据舰队街的好事小报考证,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与他本家的血缘关系貌似并不像戒指那么纯正,但如果亨廷顿伯爵和黑斯廷斯侯爵都不介意,那其他人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久仰了,艾弗雷特先生。」亚瑟摘下帽子,微笑著微微欠身:「原谅我今天没能在出版社亲自接待您,今天部里的事忙得有点晚,我本该早点过来的。」
艾弗雷特闻言打趣道:「是哈丁顿伯爵和将军们吵架了吗?」
亚瑟笑著应道:「算是吧。」
「那结果呢?」
「结果?」亚瑟摇了摇头:「结果不重要。」
「那重要的是什么?」
「重要的是海军部委员会做出了决定。」
「海军部委员会做出了决定————」艾弗雷特听到这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著鼓起了掌:「亚瑟爵士,我教了十五年古典文学,在课堂上听过无数学生背诵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但我得承认,您刚才这句话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任何一句话都更能概括政治的本质。」
亚瑟当然知道艾弗雷特是在恭维他,但不得不说,艾弗雷特的恭维很高级,以致于把他随口的一句敷衍都上升到了政治哲学的水平。
「这可不是哲学,艾弗雷特先生。」亚瑟把手杖换到左手,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只是经验主义。」
艾弗雷特笑著跟上他的步伐:「但是经验主义往往比哲学更接近真理。」
两只老狐狸正在相互试探呢,埃尔德便不合时宜的跌跌撞撞地从门里闯了出来,他的一条胳膊还塞在外套袖子里没穿好,而另一只手,显然更糟,那只手正死死攥著刚从亚瑟办公室里顺出来的波尔多红酒。
亚瑟见状也顾不得丢人了,他只得脸不红心不跳的给艾弗雷特介绍道:「您还不认识他吧?这位就是我们海军部的杰出代表,不列颠文学界的骄傲,埃尔德·卡特先生了。」
「那位小沃尔特·司各特?」艾弗雷特笑著替二人解围道:「卡特先生的文风与司各特接近,但性格上或许更接近于拜伦勋爵放荡不羁的神妙。」
不等埃尔德尴尬,艾弗雷特便主动伸出手来:「爱德华·艾弗雷特,美国驻英公使,我在波士顿就读过您的作品,卡特先生。」
好不容易控制住面部表情的亚瑟听到这话,嘴角瞬间又拉到了即将崩坏的边缘。看上去艾弗雷特好像并不知道埃尔德还有许多匿名杰作,但是,无论怎么讲,一个人在帝国出版公开宣称自己拜读过埃尔德的大作,这都已经和露阴癖没有多大区别了。
「小沃尔特·司各特?艾弗雷特先生,您真是太过奖了。」
埃尔德一边下台阶,一边把那条不听话的胳膊塞进了外套袖子:「司各特爵士是历史小说的大师,而我不过是个小学徒罢了。如果您硬要说我和司各特有什么共同点,那大概就是我们都是不列颠人,而且恰好都喜欢在雨天写作吧。」
说这话的时候,埃尔德的脸上甚至还挂上了一丝近乎虔诚的迷之微笑。
亚瑟则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听著。
埃尔德和司各特到底有什么相同之处?
这还真把他难倒了。
司各特写的是《艾凡赫》,写的是骑士、城堡和苏格兰高地的荣耀,而埃尔德呢,这小子如今已经一头扎进莱斯特广场出不来了。
尽管如此,这依然不妨碍「小司各特」满脸谦逊地握著美国公使的手,谦逊地表态道:「不过,艾弗雷特先生,文学这种东西,最重要的就是真诚。我虽然距离司各特爵士还差得远,但我从他的作品里学会了一件事,作家不应该只写自己看见的东西,更应该写自己感受到的。」
虽然这话听起来非常像是文学交流,但不得不说,秉持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原则,亚瑟还是怀疑这小子的本意是不是开黄腔。
亚瑟的手杖在地上轻轻顿了一下,试图打断这场不知会滑向何处的危险对话。
但艾弗雷特却似乎对埃尔德这番即兴演讲颇为欣赏,他笑著应道:「您刚才这番话,让我想起了我在哥廷根念书时,歌德先生做客时的一场演讲,歌德先生说,文学的最伟大之处便是传播真理和信仰,而真理和信仰,往往就藏在事实与感受之间的那道缝隙当中。
我猜,或许正是因为您深谙此道,所以您的作品才能在大西洋两岸广为传播。」
埃尔德张了张嘴,显然还想继续他的获奖感言,但已经快要被突破道德下限的亚瑟终于决定是时候结束这场闹剧了。
「好了,埃尔德。你刚才不是说,今晚要去梅菲尔给卡特将军送什么东西吗?」
「送东西?」埃尔德愣了一下,随后才终于发觉亚瑟这王八蛋貌似是在嫉妒他,但看在官大一级的份上,埃尔德忍耐再三还是决定给他一个面子:「喔我差点忘了,我叔叔还在等我————」
「如果不急的话,卡特将军的事可以改天再办。」艾弗雷特忽然出声道:「我今天在巴黎餐厅订了位子,大伙儿都说那里的鹅肝和香槟是全伦敦最好的,相信二位应该不会不赏光吧?实不相瞒,刚才在展览厅里走了那么久,看著那些手稿和伟大作品,说句实话,我忽然觉得外交实在太没意思了。条约、照会、备忘录,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来伦敦做公使不过才几个月,但我已经忍不住开始想念当初在哈佛教书的那种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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