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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为什么会有这种傻逼法律?


第三百七十三章,为什么会有这种傻逼法律?

这一章发出去,书友们炸锅了。

这比杜甫当时的落差还大。

“卧槽,这踏马,真被那个谁说中了!”

“张汝舟也太不是东西了吧,家暴啊,家暴男去死吧!”

“我还以为就算张汝舟是为了钱或者名声和李清照才在一起的,但没想到,这个人渣竟然能做出这种事,都快把李清照打死了……”

“一个月啊,就一个月,演都懒得多演几天。”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楼上这句话我光在复来大神的小说里就看到过好几次了,这是有多大的怨念啊……”

“这样比起来,赵明诚简直就是绝世好男人啊!这么多年,对李清照都是疼爱尊敬,连没有孩子这事,都没有怎么介意……张汝舟这就是个人渣!”

“李清照带着那么多收藏文物颠沛流离这些年,跑了这么多地方,都还算安全的过来了,没想到最后栽在男人身上了!”

“张汝舟这人也是个有心机的,以为李清照的那些收藏还有不少,还是个富婆呢。为了傍富婆,前段时间演的真是情真意切,我都信了这是个好男人了。”

书友大家都觉得我长得帅:“怎么样,怎么样?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了,男人最懂男人,张汝舟这种条件不错的男人,找个老太婆,绝对是目的不纯的,之前还有人骂我,现在出来说话!”

“我出来了,骂你怎么了,你很骄傲吗?还男人最懂男人,懂什么,懂你们男人都是龌龊的,懂你们男人都是没感情只图利的?你这么骄傲,你证明了什么?你只证明了上面说的没错,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书友大家都觉得我长得帅:“我踏马……”

“弱弱说一句,还是有好男人的,复来大神就是好男人。”

“李姐果然还是李姐,遇到渣男,直接离婚,不但要离婚,还要举报他,让他坐牢流放!”

“这举动,在古代真算是牛逼了!”

“五十岁的人了,刚结婚两三个月就离婚,还举报自己的丈夫……在古代,估计也就李清照这种坚强的女人敢这么干了。”

“宁可身陷囹圄,受天下人耻笑,亦绝不与此獠同污于世!这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敢动我,咱们一起死!”

“张汝舟突然发作,李清照心中一定是崩溃的……那个对自己恭敬有礼、温暖有爱的男人,那个自己打算相伴后半生的男人,突然有一天,因为自己没有给他钱就骂自己贱人,打自己,不敢想象李清照心中当时那种绝望和荒诞。”

“是啊,我自己想想,都觉得难过,如果换成我,我可能都没力气活下去了。”

“更别说李清照这几年的漂流逃亡了,真的,无尽的逃亡、金人的铁蹄、乱窜的盗匪、更有丈夫的去世、奸诈小人的诬陷、贼子的偷盗,最终自己和丈夫半生的心血,所剩无几。这些遭遇,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都难以承受的,到了老年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温暖如玉的男人,经过了不短的时间的考察,发现这个男人真的很好,是个君子,并且还志趣相同,还能为自己遮风挡雨,这几乎可以当成李清照此刻生命的唯一的光了……就这束光,仅仅在成婚一个月后,就原形毕露,成了伤害自己的恶鬼。真的,普通人真的受不了的。”

“本来还只是有一点点伤感,怎么听你这么一说,感觉有点想哭啊……”

“我也想哭。李清照这才是真正的大女主,即便经历了这么多挫折苦难欺骗,但她依旧还是那么的坚强和有主见,就算坐牢,也要和这个渣男离婚,太大女主了!”

“李清照太不容易了,李姐加油,李姐坚强!”

“坚强坚强坚强坚强坚强坚强坚强奸强奸强奸强奸强奸强奸强奸强奸……”

“你觉得你很幽默吗,神经病!”

“古代对女人真是太不公平了,妻子举报丈夫,就算是举报被查证是真实的,妻子也有坐牢两年?这踏马哪个傻逼定的法律啊?”

“来来来,男权呢,来洗地啊,我看看这一条你们怎么洗!”

“别搞男女对立了行不行,怎么哪里都有男女对立的啊!我是女人,我来说——首先,就没有男权这么个组织,这都是我第一次听说。其次,我就没听过哪个男人说古代的时候男女平等的,只要有脑子的,都知道女的在古代的时候是受压迫的,是不平等的。”

“楼上的美女说的很对,但有一点不对——你说有脑子的都知道古代女子是受压迫的,是不平等的。也不能说不对,只是,我听过好几次,有小仙女宣扬女性在古代怎么怎么八抬大轿啊,给彩礼啊什么的……”

“为什么会制定这种法律呢?很奇怪啊!”

“确实奇怪,自己丈夫杀了人,难道就只能帮着掩护吗?先不说这对夫妻的感情和利益,就从官府的角度来说,官府不应该希望早点破案吗,妻子这个举报人,为什么还要坐牢呢?”

“感觉很搞笑,家里丈夫他们要杀皇帝造反了,妻子跑过去告官,皇帝说,你丈夫确实要造反了,你不来高密,朕就被杀死了,你很好,但你举报自己丈夫,先去坐两年牢吧!”

“有没有懂点历史和人性的,解释解释啊,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和目的制定的这条法律?”

“我懂!这条法律,是为了凸显李清照这个人物的不屈精神和增加她的苦难,以便于更深地塑造这个角色,所以才被复来大神硬编出来的!”

“额?所以说,是没这个法律的,是复来大神乱编的?”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有的,有这个法律。”

“又来个教授……那教授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正常人看了就觉得傻逼的法律呢?”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这个问题,咱们现在觉得很奇葩,是因为现在的社会形态和法律性质,对比古代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大家都讲个什么,讲民主,讲自由,讲个人利益高于一切不容侵犯。但古代呢,讲的是——宗法伦理与等级秩序高于个体正义。”

“卧槽,还真有说法啊,展开讲讲!”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这条法律规则的完整原则叫做同居相为隐。古代是典型的宗法社会,家庭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国家统治者认为,家庭内部秩序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天下的稳定。而家庭秩序的核心,就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这条法律,就是为了维护以父权、夫权为核心的宗法制度。”

“这说的我有点理解了……古代的时候,纲常伦理是高于法律正义的,就像,女子出轨了,那时候就直接浸猪笼,大家都来围观,没一个人说不对的,官老爷也觉得对。但现在呢,现在女人出轨,她还要和你争家产。”

书友其实我也是个教授:“父权、夫权,其实最终能延伸到君权。妻子服从丈夫,就像臣子服从君主、儿子服从父亲一样,是天经地义的绝对准则。那么反过来说,妻子如果可以告发丈夫,那是不是儿子也可以告发父亲,那是不是臣子也可以告发君主?告发,就是不顺从,不绝对服从,这个,是皇帝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法律条文。”

“怪不得呢,我就说,古代的人怎么会搞这么个傻逼法律,原来还是为了潜移默化地给所有人洗脑,臣子就要无条件的服从君主。”

“是这样的,这种影响,还是先给了好处的那种……自己作为男人,让妻子女子绝对服从自己,这就很爽啊。为了一直拥有这种特权,男子就会积极宣传和发扬这种思想,然后,臣子绝对服从君主的思想也顺便就种到自己的脑子里了……这踏马有点高明啊!”

“牛逼!”

……

作者菌补充说明一下,同居相为隐,这是儒家思想直接转化为法律条文的典范。孔子在《论语》中就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法律允许甚至鼓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像父子、夫妻、主仆互相包庇犯罪,目的是为了维护血缘和家庭关系的“亲爱”与“和谐”。古代认为,这种亲属间的“情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也可能是,为了让诛九族这种罪更有威慑力一点。

毕竟,如果家族里都是仇人,或者没什么感情,或者没有宗族的思想,那诛九族这种罪,就没什么威慑力了。你爱诛多少族都行,正好,把我看不惯的那个表哥啊堂弟的都一起杀了最好!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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