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一颗种子
穿过密不透风的丛林,康博终于将这支从天而降的友军,带进了一处隐蔽至极的山谷。
这里是风林二军在黄山腹地的据点军营。
由于是轮流上阵,所以军营中的士兵并不多,一军一千人,共计两千。
谷口明暗哨卡密布,谷内营盘井然有序,与山外的乱世恍如隔绝。
营帐笔直如线,巡逻的士卒步伐沉稳,目光警惕,手中擦得锃亮的横刀在林间光影下反射着冷光。
远处,传来一阵阵整齐的呼喝声和木矛撞击草靶的闷响,像是新兵在进行日常操练。
深山老林之中,不见丝毫匪气,反而处处透着一股百战正规军才有的森严与肃杀。
那些从北方血路中一路冲杀出来的魏博牙兵,在看到这片安全有序的营地的瞬间,紧绷了数月之久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下来。
那是一种从骨髓深处泛起的疲惫,足以让最悍勇的战士也只想倒头就睡。
许多人甚至还跨在马上,怀里死死抱着兵器,头一歪,便伴着雷鸣般的鼾声沉沉睡去,仿佛要将几个月的觉一次性补回来。
他们太累了。
从魏博到江南,数千里血路,他们杀了多少人,又被多少人追杀,早已记不清。
有宣武军,有杨吴军……
他们只知道,停下来,就是死。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停下了。
病秧子骑在马上,环视着四周,简陋的校场上,数百名赤着上身的士兵,正在教官的喝骂声中,一遍遍地用长矛突刺悬挂的草人,汗水浸透了精壮的身子,在冬日的寒气中蒸腾起白雾。
他剧烈地咳嗽了几声,浑浊的目光扫过那些巡逻士卒精良的甲胄和武器,带着老兵独有的审视,最终点了点头,用那破锣般的嗓音对康博说道:“你手下的兵不错。”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语气里带着一丝敬意:“有杀气,是见过血的兵。”
这句评价,是一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百战老卒,对另一个带兵者的最高认可。
犹记得去岁离开之时,刺史才刚刚任丹徒监镇,麾下兵卒不足三百,且都是逃户,如今不但坐拥一州之地,还拥有一支彪悍的军队。
康博心中五味杂陈,正要细问他们这一路的经历,病秧子却摇了摇头,朝着那群魏博残兵的最中心,那个沉默如山的身影,抬了抬下巴:“走吧,见见庄二哥。”
康博心头一跳,迈步向前。
他再次见到庄二时,几乎没敢认。
记忆里那个沉默寡言,如一尊铁塔般的汉字,此刻黑得像一块炭,瘦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仿佛身上的血肉都已经在数千里的逃亡路上被风干了。
他沉默地端坐在马上,若不是那双深陷眼窝里的眼睛还残留着熟悉的的悍气,康博会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活尸。
康博的呼吸,骤然急促,喉咙里像堵死了一团滚烫的棉花,最终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声哽咽的、几乎不敢相信的称呼:“二爷?”
二爷、三爷,是当初十里山中逃户们,对庄二兄弟最早的称呼。
庄二那双浑浊的目光钉在康博身上,许久没有动。
像是在辨认一幅被血浸透、早已褪色的旧画。
他干裂的嘴唇动了动,嗓音嘶哑。
“康博?”
这两个字很轻,却像两柄无形的重锤,狠狠砸在康博的心口。
康博僵在原地,眼眶瞬间烧得滚烫。
他死死扼住喉咙,才没让自己哭出声来,只是用尽全身力气,又喊了一声。
“二爷!真是您!”
庄二那张被风霜刀剑刻满沟壑的脸上,终于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他的视线扫过康博一身精良的甲胄,又看了看他身后那些纪律严明的士卒,眼神里的情绪变幻不定。
最终,他咧开嘴,用一种夹杂着欣慰与自嘲的沙哑嗓音说道:“你小子不错,老三当时就看好你,你也没让他失望。”
就在这时,主帐的帘子被猛地掀开,一道身影踉跄着冲了出来。
正是庄三儿!
他看到了自己二哥的惨状,以及那条瘸腿,那张总是带着几分悍勇的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他脚步一个踉跄,神色复杂。
兄弟重逢,没有想象中的抱头痛哭,只有一片死寂。
庄二那双几乎快要干涸的虎目,死死盯着自己的三弟,许久,才从干裂的嘴唇里挤出一句话。
“老三,对不住,家眷……没来得及带出来。”
他的声音干涩得像是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没有半分起伏。
“恐怕……都遭了宣武军的毒手。”
这句话如同一阵冰冷的寒风,吹过在场每一个魏博牙兵的心头。
他们中的许多人,无声地垂下了头,眼圈血红,牙关咬得咯咯作响。
家,没了。
根,断了。
他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庄三儿重重叹了口气,上前一巴掌拍在庄二的肩膀上,力道大得让铁甲都发出沉闷的巨响。
“人活着,比什么都强。仇,总有报的一天!”
当热气腾腾的肉汤和干饭摆在面前,这群紧绷了数月的亡命徒,那根名为“求生”的弦,终于彻底松弛。
他们狼吞虎咽,仿佛要把几个月的饥饿都填平。
一个年轻的牙兵,端着一碗肉汤,喝了一口,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他一边哭,一边大口地喝,滚烫的汤水和着泪水一起吞下肚。
没人笑话他。
因为很多人,都在做着同样的事。
康博看着这一幕,立刻走到一旁,写下一封加急密信,绑在信鸽腿上,奋力将其抛向天空。
……
歙州,刺史府。
后院书房,刘靖正听取着刚刚从婺源县风尘仆仆赶回的李邺的汇报。
李邺脸上还带着一路的尘土,但他那张被烧毁的面容上,双眼却异常明亮。
“刺史,婺源的刀,已经见血了。”
李邺的声音平静而有力:“方蒂做的很好,他用刺史赐予的‘先斩后奏’之权,将负隅顽抗的几个大宗族连根拔起,人头滚滚,震慑了宵小。如今婺源县的政令,推行下去已无明面上的阻碍。”
刘靖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他知道,李邺亲自跑一趟,绝不只是为了回来复述一遍捷报。
果然,李邺话锋一转,神情变得凝重。
“但是,府君,树砍倒了,根还在土里烂着,甚至在暗处滋生毒菌。”
“臣在婺源的半个月里,发现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那些被清洗的宗族,他们的骨干虽死,但盘根错节的姻亲、旁支和附庸还在。他们不敢再明着对抗官府,却用起了更阴损的法子。”
“他们正在暗中勾结,操纵粮价。”
李邺走到舆图前,手指重重地点在婺源的位置。
“秋收之后,他们一边散布谣言,说官府清查田亩是为了来年征收三倍的重税,制造恐慌;一边又偷偷地高价收购百姓手中的余粮。”
“如今,婺源市面上的粮价,已经比秋收前涨了三成。百姓们不敢卖粮给官府,又怕粮价再涨,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这是一个阳谋。他们想用‘饥饿’来对抗府君的刀。一旦开春青黄不接之时,他们再将粮食高价抛出,届时,民怨沸腾,新政自溃。”
“我们杀人立的威,就会变成百姓口中‘官逼民反’的暴政。”
刘靖的眼神冷了下来。
这确实比直接对抗要狠毒得多。
杀人,只能震慑一时,而操控人心和民生,却能从根子上动摇他的统治。
“先生有何良策?”
“以阳谋对阳谋。”
李邺眼中闪烁着光芒:“他们想用钱粮打,我们就跟他们用钱粮打!”
“臣有三策,可破此局。”
“其一,设官仓,平物价。我们立刻从府库调拨粮食,在婺源县城及各大乡镇设立官营粮铺,以低于市价一成的价格,敞开售卖!我们有‘霜糖’和‘雪盐’的暴利支撑,不计成本地抛售,足以将他们的图谋彻底砸穿!让百姓知道,谁才是真正想让他们吃饱饭的人。”
“其二,办义学,夺人心。将查抄的宗族学堂,全部改为官办义学,凡家境贫寒的子弟,一律免费入学,官府还管一顿午饭。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或许无法改变老一辈人的想法,但我们必须抓住下一代人!让他们从小就知道,是刺史给了他们读书识字、改变命运的机会,而不是什么狗屁宗族。”
“其三,兴工商,断其根。宗族能盘踞地方,靠的就是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我们不仅要分田,还要给百姓另一条活路。臣建议,将查抄的宗族产业,如茶山、林场、瓷窑等,由官府出面,组织百姓成立‘合作社’,进行生产。官府提供技术和销路,利润与百姓分成。如此一来,百姓有了土地之外的收入,便不再需要依附宗族,宗族的经济基础,也就彻底被挖空了!”
李邺的每一策,都直指问题核心,层层递进,不仅是要解决眼前的危机,更是要为婺源,乃至整个歙州未来的治理,打下一个牢不可破的基础。
刘靖听完,心中激荡,他起身走到李邺面前,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先生之才,胜过十万大军!就按先生说的办!”
他正要下令,让朱政和草拟公文,一名亲卫疾步入内,呈上一个蜡丸封口的竹管。
“府君,黄山加急!”
刘靖心头一动,接过竹管,捏碎蜡丸,展开信纸。
只扫了一眼,他脸上的表情便瞬间凝固。
他拿着信纸的手,开始无法控制地微微颤抖。
不是恐惧,不是愤怒。
是一种巨大的惊喜带来的冲击,让他的呼吸都为之一滞。
李邺从未见过这位心性沉稳如山的主公流露出如此失态的神情,不禁心生好奇。
刘靖猛地一掌拍在桌案上,霍然起身,双目之中透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光亮!
“好!”
“好!”
“好啊!”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舆图前,目光死死锁住歙州的地界,仿佛要将那块地方看穿!
“先生,天助我也!”
“真是天助我也!”
刘靖将信纸递给李邺,声音因为极度的兴奋而微微发颤,却带着一股压抑不住的笑意。
李邺接过信,一目十行。
那张狰狞可怖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混杂着震惊与狂喜的复杂神情。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一百八十余匹战马……”
李邺喃喃自语,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串数字背后,是何等恐怖的价值。
“这……这是天降神兵!”
刘靖用力点头,眼中射出的光芒,几乎要将眼前的舆图点燃!
“何止是神兵!”
他的大脑在疯狂运转,一笔笔账算得清清楚楚!
一百八十余匹上好的北方战马!
加上缴获和自己搜罗的,凑出三四百匹战马,绰绰有余!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大半都是弓马娴熟,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骑兵!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他可以立刻组建起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营!
一支二三百人规模,一人四马配置,披上军器监新产的铁叶札甲,配上那需要耗费无数心血才能制成的马槊!
这不是先前夜袭陶雅时,把兼用马当战马用的东拼西凑的样子货。
而是一支能够正面凿穿万人大阵的铁甲洪流!
是这个时代最顶级的战争机器!
有了这张王牌,他刘靖在面对江南任何一路诸侯时,腰杆都能挺得笔直!
步兵再强,终究是砧板上的鱼肉,只能被动防守!
可一旦拥有了骑兵,哪怕数量不多,整个战场的战略主动权,便会立刻逆转!
刘靖的胸膛剧烈起伏,眼前仿佛已经不再是舆图,而是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昔日太宗皇帝李世民,凭玄甲精骑三千,于虎牢关下,一战破窦建德十万大军,奠定大唐开国之基!
冠军侯霍去病,率八百骁骑深入大漠,直捣匈奴王庭,勒石燕然,封狼居胥,成就不世之功!
我刘靖今日得了这三百百战锐卒,便是我自己的玄甲军!
是我自己的虎豹骑!
有了他们,我才有资格去想一想那虎牢关,望一望那狼居胥山!
“传我命令!”
刘靖的声音斩钉截铁,带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威严!
“命司仓参军,立刻准备最好的金疮药、粮食、布匹!”
“命军器监,将库存的所有铁甲、马槊、弓弩,全部准备好!!”
“钱!人!物!”
“要什么给什么!绝不能亏待了这些千里来投的壮士!”
……
山中军营,休整三日。
庄三儿亲自领着庄二等一众魏博牙兵,赶往郡城。
路上,庄三儿勒住马,脸色变得无比严肃。
“二哥,各位兄弟,有几句话,我得说在头里。”
“这里不是魏博镇,过去当爷的那些臭毛病,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
“谁敢耍横,欺负百姓,我庄三儿第一个扒了他的皮!”
众人神色一凛,纷纷应是。
数千里逃亡,早已磨平了他们多余的棱角和那无谓的骄傲。
庄三儿脸色稍缓,随即露出一丝自豪。
“不过,兄弟们也别担心。”
“咱们要投的刘刺史,是我庄三儿的过命兄弟!最是仗义,也最是爱才!”
“刺史眼下正要打地盘,咱们这三百多号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锐,还怕没出头的机会?”
“只要肯卖命立功,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就在眼前!”
这番话,如同一瓢滚油,泼进了众人心中名为“野心”的烈火里!
一众魏博牙兵的眼中,重新燃起了渴望的火焰。
……
千里之外,洛阳。
这座昔日东都,如今依旧繁华。
虽然此前历经战乱,可朱温拆毁长安,强迁百万军民于此,让这座城池重新焕发新生。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吆喝叫卖的百姓和出游的文人、仕女,空气中隐隐弥漫着胭脂水粉的香气。
南市、东市、西市人满为患,百姓摩肩擦踵。
立德坊。
位居宣仁门外街南,距离皇宫仅有一条护城河之隔,有神都第一坊之称,其坊内住户非富即贵。
梁王府邸,便坐落于立德坊中。
府内雕梁画栋,金碧辉煌,陈设极尽奢华。
厚重的波斯地毯从门口一直铺到大殿深处,踩上去悄无声息。
香炉里焚着价值千金的龙涎香,烟气袅袅,将整个殿宇都熏得暖意融融。
侍女们穿着轻薄的纱衣,垂首屏息,走路时裙摆拂过地面,竟是唯一能听到的声响。
朱温高坐主位,他身形魁梧,面容粗犷,即便穿着象征权势的紫袍,也掩不住那一身从尸山血海里磨砺出的悍匪之气。
他的手中,正把玩着一封来自江南的密信,信纸的边缘已经被他粗糙的指腹摩挲得微微卷起。
信是钟匡时写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困兽犹斗的绝望与孤注一掷的恳求。
朱温的脸上挂着一丝玩味的冷笑,那笑容里有嘲弄,有不屑,但更多的,是一种洞悉猎物挣扎的残忍快意。
“杨渥那厮,看来是把人逼到绝路了。”
他将信纸随手丢在案上,声音不大,却在大殿中激起沉闷的回响。
“来人。”
“传敬先生、李参军入府议事。”
……
不多时,首席谋主敬翔与智囊李振联袂而至。
两人行至殿中,躬身行礼:“参见大王。”
“免了。”
朱温抬了抬下巴,示意亲卫将案上的信件递给二人:“江西来的,且都看看吧。”
李振率先接过,一目十行,很快便看完了。
他眼中精光一闪,立刻拱手道:“大王,此乃天赐良机!”
敬翔接过信纸,只是平静地扫了一眼,便将信放回托盘,抚须不语,似乎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封信的到来。
朱温对敬翔的反应不以为意,他更感兴趣的是李振的“天赐良机”,他身体微微前倾,问道:“说来听听,有何良机?”
李振精神一振,侃侃而谈:“回大王,此举于我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其一,可阻杨吴坐大。杨吴本就坐拥淮南富庶之地,钱粮甲兵皆为江南之冠。若再让他得了江西,则钱粮人口倍增,实力必然再上一个台阶。届时,他便可据长江天险,成我等心腹大患。一个分裂弱小的南方,才最符合大王的利益。钟匡时这颗钉子,必须让他继续钉在杨吴的背后。”
“其二,便是大义名分!”
李振的声音高了几分:“大王即将代唐,正需天下归心。钟匡时虽是丧家之犬,可他毕竟是朝廷册封的镇南军节度使,他今日来投,便是天下藩镇的榜样。能多争取一个,在大义上,便更显名正言顺。此举足以向天下昭示,顺大王者昌,逆大王者亡!”
朱温听着,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连连点头。李振所言,句句都说到了他的心坎里。他既需要实实在在的战略利益,也需要一块“名正言顺”的遮羞布来掩盖自己弑君篡逆的野心。
他的目光,终于投向了从进门开始就一直沉默的敬翔。
“那依先生之见,我军当如何出兵?派哪位将军领兵,出多少兵马合适?”
在朱温看来,既然要救,自然是要出兵的。
无非是出多出少,打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然而,敬翔闻言,却是微微一笑,缓缓摇了摇头。
“大王,何须出兵?”
此言一出,满室皆静。
就连方才还滔滔不绝的李振,也露出了错愕的神情。不出兵,如何救人?
不出兵,如何收取那名利双收的好处?
朱温眉头一挑,粗壮的手指在桌案上轻轻敲击着,发出“笃笃”的声响。
他没有发怒,只是盯着敬翔,等待着他的下文。
敬翔不疾不徐地走到殿中悬挂的巨大舆图前,那上面详细地标注了天下的山川河流与势力划分。
他的手指,轻轻点在了中原与淮南的交界处,声音沉稳而自信,仿佛在叙说一件已经发生的事实。
“杨渥此人,大王比臣更清楚。其父杨行密乃一代枭雄,然虎父犬子,一介纨绔。其人志大才疏,性情多疑,最是色厉内荏。”
“如今他倾巢而出,以十万大军围攻一座洪州孤城,看似声势浩大,实则后方必然空虚。他最怕的,不是城里半死不活的钟匡时,而是我等大军,从背后,给他狠狠捅上一刀。”
敬翔顿了顿,环视众人,继续说道:“因此,我们根本不需要真的把刀子捅过去。我们只需要让他相信,我们即将把刀子捅过去,就足够了。”
“大王只需……”
敬翔眼中闪过智珠在握的精光。
“只需传下王令,号称起兵五十万,南下征讨不臣杨渥,为朝廷讨还江西失地!”
“同时,命汴州、徐州、宿州三地守将,大张旗鼓地调动粮草,征召民夫,日夜打造攻城器械。让探子把消息传遍天下,把南征的姿态做足!”
“消息传到杨渥耳中,以他的性子,焉能不惧?他敢赌大王只是虚张声势吗?他不敢!”
“对方必然会立刻从江西前线,抽调主力精锐回防淮南!”
“届时,洪州之危,自解。”
“我等不费一兵一卒,不耗一粒军粮,便能让那钟匡时感恩戴德,从此死心塌地为我等看守南大门。”
“又能精准地遏制杨吴的扩张,让他陷入江西的泥潭动弹不得。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此计一出,整个大殿落针可闻。
阳谋!
这是赤裸裸的阳谋!
它算准了人心,算准了局势,堂堂正正地摆在台面上,却让对手不得不乖乖地跳进陷阱。
连素来足智多谋的李振,眼中都闪过一丝由衷的惊叹与佩服。
他想到的是出兵取利,而敬翔想到的,却是在更高的层面上,以最小的代价,撬动整个江南的棋局。
朱温愣了半晌,随即爆发出粗野而响亮的笑声。
“哈哈哈哈!妙!妙啊!”
他一掌重重拍在桌案上,震得案上的茶杯都跳了起来,茶水四溅!
“不愧是敬先生,此计,深得我心!”
朱温霍然起身,他那魁梧的身躯投下巨大的阴影,眼中凶光毕露,意气风发。
“传令下去,就按先生说的办!”
“给本王把阵仗搞大一点!越大越好。本王倒要看看,杨渥那黄口小儿,有没有胆子跟本王掰一掰手腕!”
……
……
五日后,歙县郡城。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地压在天际,冬日的寒风卷着尘土,在官道上打着旋,吹得人脸颊生疼。
城外连绵十里的军营,今日的气氛格外不同。
往日的操练呼喝声稀疏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带着难以言喻的骚动与好奇。
无数双眼睛,都透过营寨的栅栏,望向那条通往北方的官道尽头。
终于,在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移动的黑点。
黑点越来越近,渐渐显露出轮廓。
那是一支军队,一支……
看起来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军队。
庄三儿领着那支从北方血路中杀出来的队伍,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三百二十七名魏博牙兵,一百八十余匹战马。
这便是他们如今仅剩的全部家当,是他们用无数同袍的性命换来的最后一点火种。
数千里的逃亡与厮杀,早已将他们身上的骄悍之气磨得一干二净。
他们的人和马,都瘦得脱了形,身上的甲胄破破烂烂,布满了刀砍箭凿的狰狞痕迹,干涸的血迹早已变成了暗沉的黑褐色,与铁甲融为一体,仿佛一层丑陋的疤。
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沉默地挺直了腰杆,策马的姿态没有一丝松懈。
那是一种百战精锐才有的,即便身处绝境也绝不低头的悍气。
军营辕门大开,没有繁琐的通报,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
刘靖没有高坐于府衙之内,而是身披一袭厚重的玄色大氅,亲自带着袁袭、朱政和等一众心腹,早已在辕门外肃立等候。
寒风吹动他的大氅,猎猎作响。
他身形挺拔如松,面容沉静如水,身后,是五百名玄山都的亲卫牙兵,甲胄鲜明,横刀在握,队列整齐得如同一堵沉默的铁墙。
每一个人的站姿、握刀的角度都如出一辙,仿佛是用尺子量过一般。
一边是百战余生的残兵,褴褛而疲惫。
一边是养精蓄锐的精锐,鲜亮而肃杀。
强烈的视觉冲击,让那些刚刚抵达的魏博牙兵的心神都为之一凛。
他们本能地握紧了手中的兵器,眼神中戒备之色更浓,像一只误闯雄狮领地的孤狼。
刘靖的目光,平静地越过众人,最终落在了队伍最前方,那个沉默地骑在马上,身形瘦削如鬼魅的身影。
庄二。
他的一条腿用木板和布条草草地固定在马镫上,姿势怪异而僵硬。
那张曾经豪迈爽朗的脸,此刻只剩下深陷的眼窝和干裂的嘴唇,整个人仿佛被数千里的风霜彻底风干,只剩下一副不屈的骨架。
庄二跳下马背,高声唱喏:“卑职见过刺史!”
刘靖没有说话,只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大步迎了上去,将其扶起。
“辛苦了。”
刘靖的声音不高,却像一道暖流,穿透了冬日的严寒,瞬间冲开了庄二心中那层用绝望和警惕筑起的坚冰。
庄二的身体猛地一颤,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第一次泛起了剧烈的情绪波动。
他几乎是挣扎着想要躬身行礼,却被刘靖一把按住了肩膀。
“你我兄弟,不必多礼。”
一句“兄弟”,让庄二这个在死人堆里打滚都未曾掉过一滴泪的铁血汉子,眼眶骤然烧得滚烫。
他张了张嘴,干裂的嘴唇蠕动了半天,似乎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最终却只化作一声充满了愧疚与苦涩的沙哑叹息。
“刺史……”
“卑职无能,有辱使命,没能完成您交代的差事,不但折了那么多弟兄,最后……最后只带回来这么点人……”
“末将,有罪!”
他声音沙哑,充满了懊悔与自责。
刘靖却缓缓摇了摇头,用力地拍了拍他那瘦得只剩下骨头的肩膀,那力道,沉稳而有力,仿佛在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
“不。”
“你没有辜负我。”
刘靖的目光扫过他身后那三百多名神情麻木,却依旧保留着一丝悍气的牙兵。
扫过那些同样瘦骨嶙峋,却依旧能看出是北方良驹的战马,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你带回来的,不是‘这么点人’。你给我刘靖,带回来了一颗种子,一颗横扫南方的骑兵种子。这份功劳,不可谓不大。”
此言一出,如同一块巨石砸入死水。不仅是庄二,他身后所有魏博牙兵的眼神,都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那麻木的死气中,仿佛被投入了一颗微弱的火星,开始闪烁。
刘靖没有给他们太多揣摩的时间,他直接后退一步,面向众人,朗声宣布。
“来人!”
“传我将令!”
“庄二千里奔波,立下大功一件,特赏赐内城府邸一座,黄金百两,珠宝十箱,锦缎百匹!”
“即刻送庄二将军入府休息,传令下去,请遍全城最好的郎中,不惜一切代价,为庄二将军诊治伤腿!”
命令下达,立刻有四名亲卫上前,动作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庄二。
庄二整个人都懵了。
他设想过无数种可能,被责罚,被冷遇,甚至被猜忌,却唯独没有想到,等来的竟是如此厚重的、甚至可以说是夸张的赏赐。
他急忙道:“刺史,不可!末将寸功未立,何敢受此重赏!”
“我说可以,就可以。”
刘靖打断了他,语气变得不容置疑:“好好养伤,你的战场,不在马背上。过些时日,我还有更重要的差事要交给你。”
庄二苦笑一声,指了指自己那条已经失去知觉的废腿。
“刺史抬爱,只是末将如今已是个废人,怕是……再也无法为刺史冲锋陷阵了。”
刘靖却只是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
“过段时间,你便知晓了。”
说罢,他的目光又转向了队伍中那个脸色苍白,不时发出压抑咳嗽声的病秧子。
“赏!”
刘靖再次手一挥,声音洪亮。
“同样赏赐府邸一座,黄金五十两,良田百亩!”
这一下,一众魏博牙兵彻底骚动起来。
如果说给庄二的赏赐是理所应当,那给病秧子的赏赐,则彻底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
连随行之人都有如此重赏!
那自己呢?
他们看向刘靖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火热。
刘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千金买马骨!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只要你肯为我卖命,肯立功,我刘靖从不吝啬赏赐!
他缓缓走到队伍正前方,目光如刀,从每一个魏博牙兵的脸上缓缓扫过。
那些桀骜不驯的目光,在与他对视的瞬间,都不由自主地微微垂下,不敢与之对视。
“诸位!”
刘靖的声音传遍全场,清晰地落入每个人耳中。
“你们从魏博千里迢迢而来,历经生死,投奔我刘靖,是我刘靖的荣幸!”
“你们是庄二的兄弟,从今天起,也就是我刘靖的兄弟!”
“我刘靖对待兄弟,只有一句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为我流血流汗的兄弟!”
话音刚落,牙兵们眼中刚刚升腾起的火热,几乎要沸腾起来,不少人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
然而,刘靖话锋猛然一转,脸上的豪迈瞬间褪去,声音也随之变得冰冷刺骨,如同腊月的寒风。
“不过!”
“丑话,我也要说在前头!”
“这里是歙州,不是无法无天的魏博镇。在我刘靖的麾下,就要守我刘靖的规矩!”
“过去在魏博镇当爷的那些烧杀抢掠的臭毛病,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
“谁要是敢在这里耍横,欺压百姓,败坏我军军纪……”
刘靖的嘴角,勾起一抹冷酷到极点的弧度,眼中杀机毕露。
“休怪我刘靖,六亲不认!”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锵——!”
一声整齐划一、仿佛能撕裂耳膜的金属摩擦声,骤然炸响!
他身后,五百名玄山都牙兵,在同一时间,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雪亮的刀锋,在冬日的阳光下,反射出森然的寒光。
一股冰冷厚重,如山岳压顶般的杀气,瞬间笼罩了整个校场!
那不是一盘散沙的匪气,而是一种由铁的纪律和无数次协同操练凝聚而成的军势!
它沉默,却比任何呐喊都更具压迫感!
一众魏博牙兵脸上的火热,瞬间被这股气势浇得冰冷刺骨。
他们脸色煞白,甚至不敢与那些目光同样冰冷的玄山都士卒对视。
他们终于切身体会到,眼前这位年轻的刺史,绝非什么仁慈心软之辈。
“听明白了没有!”
刘靖一声断喝,声如炸雷。
“明白!”
三百多名魏博牙兵几乎是下意识地齐声应道,声音中再无半分桀骜,只剩下深入骨髓的敬畏。
见状,刘靖心下满意。
恩威并施,下马威给了,该给甜枣了。
他脸上的冰冷瞬间消融,取而代之的是爽朗无比的大笑。
“好!”
“都是我刘靖的好兄弟!”
“我已在营中备下最好的酒肉,今日,不醉不归!为诸位兄弟,接风洗尘!”
……
一场接风宴,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后半夜。
营中空地上燃起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将半个天空都映得通红。
整只整只的肥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中,激起一阵阵诱人的香气。
一坛坛未经过滤的浑浊烈酒,被粗暴地拍开泥封,浓烈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这些在逃亡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汉子们,彻底放开了。
他们狼吞虎咽,用随身的匕首割下大块的烤肉,塞进嘴里,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见到刘靖亲自端着一个粗陶大碗,一桌一桌地敬酒,与他们称兄道弟,拍着他们的肩膀,说着“以后这里就是家”的话,毫无半分刺史的架子,他们心中最后一丝隔阂也消失了。
酒酣耳热之际,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个满脸虬髯、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壮汉,端着酒碗,看着篝火,突然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
他一边哭,一边把碗里的酒灌进嘴里,哭声嘶哑而绝望。
“家……没了啊!”
“婆娘……娃……都没了啊!全让宣武军那群狗娘养的给杀了啊!”
这一声哭嚎,像是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
压抑了数月之久的悲伤、愤怒、绝望,在酒精的催化下,如同火山般彻底爆发。
哭声,咒骂声,酒碗狠狠摔碎在地的声音,响成一片。
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成了无根的飘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刘靖没有劝阻,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端着酒碗,将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股郁气,必须让他们彻底发泄出来。
不破,不立。
只有将过去的一切都埋葬,他们才能在歙州这片新的土地上,获得新生。
这一夜,刘靖没有回府,干脆就在军营中,听着这满营的哭声与醉话,睡了下来。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残留着宿醉的酒气和篝火的烟味。
刘靖便在庄三儿的陪同下,来到了马厩。
一百八十余匹战马,静静地站在马厩中,低头啃食着新鲜的草料。
到底是北地的好马,即便饿得肋骨毕现,那高大的骨架和匀称的体型,依旧远胜南方常见的矮种马,那眼神中,也带着一股不屈的野性。
刘靖走上前,轻轻抚摸着一匹枣红马的鬃毛,感受着它微微颤抖的肌肉。
刘靖的心中,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心疼。
这可都是宝贝!
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未来争霸天下的利器。
“传令下去!”
刘靖对随行的马夫沉声说道:“从今天起,用最好的精饲料喂养。豆子、黑料,不要怕花钱,府库里有多少,就给我用多少。再找几个有经验的兽医来,把它们身上的伤都给我治好了!”
“我要让它们在半个月内,都给我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是!府君!”
马夫连忙躬身应下。
庄三儿看着刘靖那爱惜战马的神情,心中也是一阵感慨。
兵、马,在许多将帅眼中都只是消耗品,但眼前这位主公,却视若珍宝。
跟着这样的主公,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庄三儿。”
刘靖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我打算用这批战马和魏博的兄弟为骨干,成立一支骑兵营。一支真正的,能够一锤定音的铁甲骑兵!”
庄三儿闻言,双眼瞬间亮了起来,呼吸都变得急促!
“刺史英明!”
“只是……”
刘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一支精锐的骑兵,必须有一个合格的校尉来统领。他不仅要武艺高强,更要懂得骑兵战法。”
“你手下那些兄弟,可有合适的人选举荐?”
庄三儿脸上的兴奋之色,顿时僵住了。
他手下那帮兄弟,个个都是悍不畏死的猛士,让他们冲锋陷阵,以一当十,绝无问题。
可要说统领全军,运筹帷幄的将才……
他们大多是魏博牙兵出身,骄横惯了,勇则勇矣,却缺少谋略,更不懂什么精妙的排兵布阵。
让他们当个冲锋陷阵的队正、什长,绰绰有余,但要执掌一营,成为独当一面的校尉,恐怕会把一支好兵带到沟里去。
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一个绝对合适的人选,脸上不由露出为难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刺史,卑职不才,愿为前驱!”
刘靖和庄三儿同时回头。
只见一直跟在刘靖身后,沉默如影的袁袭,上前一步,躬身抱拳,目光坚定。
刘靖的眉头微微一挑。
对于袁袭,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武艺高强、忠心耿耿的亲卫统领上。
他知道袁袭能打,是步战的好手,但带兵,尤其是带骑兵,这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你?”
刘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怀疑。
袁袭知晓刘靖的疑虑,他没有多做辩解,只是平静地说道:“请刺史给末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说罢,他径直走到马厩旁,解开一匹无人骑乘的战马的缰绳。
那是一匹性子颇为刚烈的黑马,见有生人靠近,立刻不安地刨着蹄子,打着响鼻,显得极不耐烦。
袁袭却是不慌不忙,只是凑上前,在那黑马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又伸出手,用一种独特的节奏,轻轻拍了拍它的脖颈。
说来也怪,那匹暴躁的烈马,竟然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还温顺地用头亲昵地蹭了蹭袁袭的肩膀。
仅仅是这一手精湛的驯马本事,就让庄三儿看得眼角一跳,心中暗惊。
下一刻,袁袭抓住缰绳,脚尖在马镫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如同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般,轻盈而流畅地翻身上马。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沓。
“驾!”
袁袭双腿一夹马腹,那黑马长嘶一声,如一道离弦的黑色箭矢,瞬间冲了出去!
他没有跑远,只是策马绕着不远处的靶场,风驰电掣般地疾驰。
一人一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在晨光中拉出一道黑色的残影。
人马合一!
庄三儿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也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一眼就看出,袁袭的骑术,绝对是顶尖高手的水准!
就在众人以为他只是要展示骑术时,袁袭在疾驰之中,突然反手从马鞍旁的箭囊中抽出了一支羽箭,弯弓搭箭,整个动作快得几乎让人看不清!
他的目标,是百步之外,一个供步卒练习刺杀的草人靶子!
在剧烈颠簸的马背上,以如此高的速度,射击百步之外的目标,其难度,不亚于登天!
“嗡——!”
弓弦震响,如龙吟虎啸!
羽箭离弦,发出一声尖锐的破空之声!
“嗖!”
第一支箭,在众人尚未反应过来时,已经正中草人胸口!
还未等众人发出惊呼,袁袭的手速快得惊人,几乎是在第一箭射出的同时,第二箭、第三箭已经接连出手,快得仿佛三道流光!
“嗖!”
“嗖!”
又是两声破空锐响!
当袁袭策马勒停在靶场中央,战马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雄壮的长嘶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地钉在了那个百步之外的草人身上。
三支羽箭,呈一个标准的“品”字形,深深地钉入了草人的胸口!
三箭之间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
箭羽犹自在晨风中嗡嗡作响!
整个马厩前,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所有人都被这一手神乎其技、近乎于道的神射功夫,彻底镇住了。
刘靖的嘴巴,微微张开,脸上的表情,是毫不掩饰的震惊与狂喜。
他知道袁袭武艺好,却万万没想到,他的骑射之术,竟然精湛到了如此恐怖的地步!
“这……这……”
庄三儿更是看得目瞪口呆,他结结巴巴地指着远处的箭靶,不知该说什么。
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充满了敬畏与震撼的话。
“此等箭术……只怕已不输安仁义了!”
安仁义!
是这个时代,公认的第一神射手。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武人,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你要不服,咱们比划比划,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能得到庄三儿如此高的评价,可见袁袭这一手,带给了他多大的震撼。
袁袭策马缓缓归来,他翻身下马,将缰绳递给一旁的亲卫,再次对刘靖抱拳行礼,神情依旧平静,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刺史,末将在家乡时,也曾是游侠儿,时常与乡中子弟聚众百人,策马狩猎,也曾追杀过不少流窜的匪寇山贼,对于如何统带骑兵,颇有几分心得。”
“还请刺史给末将一个机会,末将愿立军令状!”
刘靖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被自己当作贴身保镖的心腹,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天下英雄。
自己身边,就卧虎藏龙!
他沉思了片刻。
让袁袭来当这个校尉,确实是眼下最好的选择。
首先,袁袭的骑射之术,足以服众。
军中,最是崇拜强者,有这手本事在,那些桀骜不驯的魏博牙兵就不敢不服。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袁袭是自己的心腹,忠诚度毋庸置疑。
将这支未来最重要的王牌部队交给他,自己才能真正放心。
至于带兵经验,可以慢慢积累。
想到这里,刘靖不再犹豫。
“好!”
“袁袭听令!”
“末将在!”
袁袭单膝跪地,声音铿锵有力。
“我命你为我歙州第一任骑兵营校尉,统领三百魏博锐卒,即刻开始整训。军器监的甲胄兵器,司仓的粮草马料,任你调用!”
袁袭闻言,脸上终于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狂喜,他重重叩首。
“末将,定不辱命!”
“不过……”
刘靖话锋一转,扶起他:“为了稳妥起见,我再给你派一个副手。”
他的目光,投向了不远处,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眼中闪烁着异彩的病秧子。
“就由他,担任你的副手,为你参赞军机,从旁辅佐你。”
让病秧子当副手,一是为了借助他在魏博牙兵中的威望,帮助袁袭尽快收拢军心。
二也是为了监察和制衡。
帝王心术,刘靖早已无师自通。
身负“刘”姓,这些自然手到擒来。
最后,他又拍了拍袁袭的肩膀,语重心长地敲打了一句。
“我把这支宝贝疙瘩交给你,你可别给我带废了。”
“若是表现不佳,我随时会撸了你的校尉之职,让你回我身边,老老实实地当你的牙兵。”
袁袭心中一凛,立刻躬身。
“请府君放心!若有负所托,卑职提头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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