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来抓我们了
宋聿四岁那年,得了一场急症。
彼时宋砚行亡故,县主身体不好,正在大华寺中休养。
他便由公主派来的嬷嬷教养,日常养在老夫人跟前。
老夫人跟前还有别的孩子,那时二房人丁兴旺,宋清礼尚在襁褓之中,是最年幼的孩童。
祖母多偏疼最小的孙子,是人之常情。
宋聿的那场急症来得迅猛又凶险,毫无预兆。
不过间隔一个寻常夜晚,他突然就高烧不止。没过多久,脸上、脖颈间便冒出了密密麻麻的红疹。
那时候,天花正肆虐京畿一带,街头巷尾常有因天花离世的孩童。
官府虽管控森严,却依旧挡不住疫情蔓延。
一旦染上天花,轻则毁容留疤,重则丢了性命。
而且这病传染性极强,一人染病,往往满门遭殃,连京中权贵世家也避之不及。
太医赶过来,只匆匆看了一眼,就颤声惊惧道:“大哥儿出花了!”
阖府上下顿时陷入一片慌乱。
老太太顷刻下令,把宋聿接触过的所有东西,他的衣物、被褥、玩具等等,全部烧毁。
漪园的院子里浓烟滚滚,下人们无人敢靠近他,嬷嬷们则急着用烈酒擦拭他碰过的睡榻、桌椅。
依照律法,得了天花需要去官府报备,可一旦报备,宋家便会被封锁。
众人不敢声张,又唯恐弟弟妹妹们被传染。
只能偷偷将宋聿独自关在漪园里,院门牢牢反锁,只留下几个出过花的下仆,近身照料他。
那下仆不甚干净,满嘴的黄牙,凑近他喂饭时,便有股浓郁的臭味。
宋聿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几天。
时而清醒、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昏迷的。
很快县主得知此消息,不顾旁人阻拦,把他接出了府,带到寺内精心照顾。
好在病情只是虚惊一场,又过了几日,宋聿的烧退了,红疹也立刻消失无踪。
只不过自打那时起,他便像换了个人似得。
四岁尚是许多人不记事的懵懂年龄,他却偏偏早慧,什么事都晓得。
从那件事之后,他就不愿意跟祖母亲近。
连带着对二房年幼无知的弟妹,也一概不甚喜欢。
他大约有离经叛道的反骨,讨厌所谓宗族的束缚。
有段时间,他极其厌恶这府中的喧嚣。
若不是云琅时常带着宋明玥来漪园找他,他恐怕早已令人,将二房的人统统赶出去了。
老夫人背后道他冷情冷心,柳氏也偷偷称他是块捂不热的冰。
他全都知道,但也全都不屑一顾。
就好比不能指望穷困潦倒之人的慷慨解囊。
人亦不可能朝着没有感情的人索要感情。
看到老夫人落泪,宋聿垂下眼眸,道:“回来就让祖母伤心,倒是孙儿的不是了。”
他站起来,高大的身形挡在窗前,将窗外残存的微光尽数遮去:
“云妹妹那边,我自有安排。祖母既然身上不好,便不用劳神了。”
话音落,他不再多言,转身便走了出去。
冬日天短,天黑得格外早。
方才他回府时,天色尚且大亮,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暮色便黯淡了下来。
他转身朝汀兰苑去了。
刚刚听闻老夫人要让云琅给宋清礼做妾,他隐忍着,才没有发作。
宋聿何其了解她。
以她的脾性,定然不会当面反抗,顶多回去默默生一场大气。
他要哄一哄她、再吓一吓她。
最好让她知道,这府中人人都居心叵测。
等她权衡完利弊之后,会顿觉,唯一的出路就是束手就擒,待在他的身边。
可是刚走到花园游廊,云琅的贴身丫鬟就神色匆匆地过来,见到他,战战兢兢地汇报:
“大公子,这可怎么办呐……姑娘今日被高姑娘带走,一整天了,到现在还未归。”
此时云琅,还正跟着高锦书在山里面转悠。
她们打了山鸡,又捉了野兔,起初一个劲儿地追着猎物跑,非常有趣味。
但往山里面越走越深,原本晴朗的天色忽然暗沉下来,太阳竟消失无踪了。
顺着山路往高处走,山顶居然积了一层薄薄的雪,湿滑难行。
冷风再一刮,吹得人汗毛倒竖。
云琅今日本没打算外出的,脚上只有一双软皮小靴。
此时靴子已经被雪水浸透,冰凉地贴在脚上,冻得她脚趾发麻。
她感觉两条腿像灌满了铅块,实在走不动了,于是道:
“锦书姐姐,我好累,我们还是折返吧?”
高锦书回头问:“你肚子饿了没?”
见云琅点头,她粲然一笑:“我给你烤兔腿吃。”
她左顾右盼,终于寻了一块背风之处。
云琅战战兢兢地看着她熟练地将野兔拎到溪边,抽出腰间的短刀,利落地开膛破肚。
随后又捡来干枯的树枝,堆在一起,取出火折子点燃,火苗渐渐窜起。
不多时,兔肉的焦香味便传到鼻子里。
云琅坐在火堆旁,一边吃肉,一边烤火。
高锦书把自己的水壶抛给她,看着她的衣服道:
“你下次出门,不要再穿裙子了,多碍事。”
方才上山行路,云琅的裙摆已经泥泞不堪,她也懒得去打理了,只顾着烤火,一边说:
“我也没料想姐姐就这么把我虏了来。”
高锦书哈哈大笑:“不带你来,你怎么能吃到这种又糊又没滋味的兔肉!”
她们说了一会儿话,云琅还教高锦书识别了几味山里的药材。
听得高锦书连连对她称赞:“若你父亲不故去,你定能学成为一代女医官,名垂青史。”
云琅抿嘴一笑。
她本以为歇上一歇、吃点东西,身上暖和过来了,行路便能轻松点。
可是等她们吃饱喝足,两个人灭了火。
云琅才发现,双腿变得酸痛无比,像是有无数根细针在扎,连站起来都费劲。
高锦书忙问道:“你怎么了?”
她勉强撑起来:“腿麻了。”
高锦书见状要背她,云琅哪里肯,只能咬牙撑着挪动脚步。
眼下暮色四起,再不回去,天就要黑透了。
晚上的山林不太平,还有道不明的怪声,不知道是何种动物。
她们两个气喘吁吁,找了一大圈的路。
云琅战战兢兢地嘟囔:“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呢?”
“是不对劲。”高锦书停下脚步,皱着眉四处张望,
“这路不对啊,咦,我明明记得是往这边走的,怎么会走错呢?”
她又带着云琅折返了一段路,可眼前的景致依旧非常陌生。
云琅脚痛无比,疼的额头直冒冷汗,高锦书见状,不容她拒绝,一把将她背了起来。
“累死了。”高锦书迈着大步,喘着气说,
“找不到路我们就只能找个山洞歇一晚上了……云妹妹,要不你唱个曲儿给我解解乏?”
云琅伏在她背上,漫不着调地哼了首她小时候的童谣:
“狸狸斑斑,跳过南山。
南山北斗,猎回界口。
界口北面,二十弓箭。”
江南的曲调绵绵软软,高锦书一边听一边道:
“这猎歌甚有趣,可惜我今日没能猎一只狐狸送你。”
她们苦中作乐,在暮色中艰难前行。
就快撑不住的时候,终于看到前方有火光冲天。
一队卫兵举着火把在搜山,他们身着玄色铠甲,甲胄上反射着森然的冷光,打头的那个身影格外熟悉。
云琅一眼便看到宋聿的脸,即使他满脸阴霾,她也瞬间把心收回到肚子里,清脆地冲他挥挥手:“大哥哥,我在这里!”
她的话还没落音,耳边听到高锦书惨叫一声:“坏菜,是我爹!他跟宋聿一起来抓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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